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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营主体请注意,2025年度年报已启动,凡2025年12月31日前在广西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应当依法报送2025年度报告。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2026年1月14日—6月30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2026年3月1日—6月30日。

(一)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cjdglj.gxzf.gov.cn/),点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

(二)复制下方链接到浏览器,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搜索并找到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点击“在线办理”,可一次填报市场监管、税务、统计等多个年报事项。
https://wxxcx.zwfw.gxzf.gov.cn/jmopen1/webapp/html5/qytbyjs/index.html#/

(三)关注“广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在服务大厅中选择“企业年报”。


(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已纳入市场监管企业年报统一报送,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已满一年的企业,应报送上一年度自查报告。获证未满一年的,应于下一年度报送。取消原纸质报送方式。
(二)大型企业应当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如实填报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并向社会公示。
(三)年报信息须按时如实填报。逾期未年报的经营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企业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郑重提醒!
报送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认准以上官方的报送方式,注意分辨年报有关的电话和短信,不要相信任何有关年报收费的内容,谨防诈骗!如有疑问可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咨询电话。
年报关乎经营主体的信用和正常经营,千万不可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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