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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0-12-04 09:39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0号)涉及我区2宗案件、2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宁市江南区淡村商贸城韦丽娇销售的韭菜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检的南宁市江南区淡村商贸城韦丽娇销售的韭菜(抽样单编号:GC20000000410730565,购进日期:2020-07-29)克百威项目不合格。

(二)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韦丽娇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韦丽娇共购进上述韭菜150kg,已全部销售完毕。韦丽娇已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了召回。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韦丽娇进行立案调查。

二、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南宁朝阳路分店销售的韭菜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检的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南宁朝阳路分店销售的韭菜(抽样单编号:GC20000000410730623,购进日期:2020-07-25)镉(Cd)项目不合格。

(二)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南宁朝阳路分店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南宁朝阳路分店共购进上述韭菜8kg,已全部销售完毕。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南宁朝阳路分店已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了召回。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南宁朝阳路分店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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