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38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1〕764号)涉及我区2宗案件、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玉林市万良水产农贸市场有限公司钟克妹销售的三黄鸡(禽肉)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中国检疫检验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抽检玉林市万良水产农贸市场有限公司钟克妹销售的三黄鸡(禽肉)(抽样单编号:PJ21000000001530231,购进日期:2021-04-01)氯霉素项目不合格。
(二)玉林市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钟克妹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钟克妹共购进上述三黄鸡(禽肉)70kg,已销售完毕。钟克妹已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了召回。玉林市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钟克妹进行立案调查。
二、玉林市万良水产农贸市场有限公司钟克妹销售的老鸡(禽肉)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中国检疫检验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抽检玉林市万良水产农贸市场有限公司钟克妹销售的老鸡(禽肉)(抽样单编号:PJ21000000001530230,购进日期:2021-04-01)氯霉素项目不合格。
(二)玉林市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钟克妹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钟克妹共购进上述老鸡(禽肉)70kg,已销售完毕。钟克妹已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了召回。玉林市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钟克妹进行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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