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6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1〕1043号)涉及我区1宗案件、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南宁市青秀区飞号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鸡蛋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抽检南宁市青秀区飞号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鸡蛋(抽样单编号:PJ21000000003730397,生产/购进日期:2021-05-26)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二)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南宁市青秀区飞号蔬菜经营部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南宁市青秀区飞号蔬菜经营部共购进上述鸡蛋38.6kg,已销售30.6kg,损耗8kg。南宁市青秀区飞号蔬菜经营部已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宁市青秀区飞号蔬菜经营部进行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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