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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0-06-05 15:17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8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0734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26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0785号),涉及我辖区2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宁市有群蔬菜批发部经营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4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南宁市有群蔬菜批发部经营的韭菜(购进日期:2020-04-21进行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SN2000183)显示,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0年5月20日,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抽检不合格韭菜15kg,其中,抽检3kg,销售12kg

(三)产品控制情况。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该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并督促召回已销售出去的该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做好进货查验。

二、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果蔬批发市场粟恒艳销售的罗线椒(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4月27日,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粟恒艳经营的罗线椒(辣椒)(购进日期:2020-04-27)进行抽样检验后,出具检验报告(№:2020SGC00393),检验结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0年5月26日,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抽检不合格罗线椒(辣椒)290kg,其中,抽检3kg,销售287kg

(三)产品控制情况。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停止销售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并督促召回已销售出去的该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做好进货查验。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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