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42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0〕1535 号)涉及我区4宗案件、4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桂林市华荣自选商店有限责任公司普陀路分店经营标称柳城县建子食品厂生产的牛腊巴(香辣味)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检的桂林市华荣自选商店有限责任公司普陀路分店经营标称柳城县建子食品厂生产的牛腊巴(香辣味)(抽样单编号:PJ20000000002431824,规格型号:150g/袋,生产日期:2020年7月10日)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桂林市华荣自选商店有限责任公司普陀路分店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桂林市华荣自选商店有限责任公司普陀路分店共购进上述牛腊巴(香辣味)120袋,已销售30袋,剩余90袋退回厂家。桂林市华荣自选商店有限责任公司普陀路分店已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了召回。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桂林市华荣自选商店有限责任公司普陀路分店进行立案调查。
(三)柳州市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柳城县建子食品厂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检查。经查,柳城县建子食品厂共生产上述牛腊巴(香辣味)120袋,已全部销售完毕。柳城县建子食品厂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了召回,柳州市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柳城县建子食品厂进行了立案调查。
二、桂林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经营标称南宁长生花生油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玉米油(玉米胚芽油)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检的桂林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经营标称南宁长生花生油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玉米油(玉米胚芽油)(抽样单编号PJ20000000002431795,规格型号:900毫升/瓶,生产日期:2020年3月18日)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
(二)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桂林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桂林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共购进上述玉米油(玉米胚芽油)24瓶,全部销售完毕。桂林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已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了召回,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桂林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
(三)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宁长生花生油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南宁长生花生油有限责任公司共生产上述玉米油(玉米胚芽油)241瓶,已销售240瓶,库存1瓶。南宁长生花生油有限责任公司已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宁长生花生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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