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号),涉及我区1家生产企业、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香格里拉购物广场经营的标称广西春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味鸭掌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抽检的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香格里拉购物广场经营的标称广西春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味鸭掌(抽样单编号:GC21000000294930026,规格:30g/袋,生产日期:2020-09-08)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香格里拉购物广场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香格里拉购物广场共购进上述卤味鸭掌200袋,已销售198袋,剩余2袋已封存。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香格里拉购物广场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措施。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香格里拉购物广场进行立案调查。
三、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西春江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广西春江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上述卤味鸭掌9370袋,已销售8584袋,封存786袋。广西春江食品有限公司对已销售的不合格的食品采取召回措施。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西春江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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