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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南区蔡某照拒绝履行合同案

2025-07-11 11: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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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州市柳南区蔡某拒绝履行合同案

    案情简介:20243月,柳州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20181231日在柳南区新时代商业港(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内蔡某照经营的家具店购买了一张木床,支付金额1990元。消费者2020年到该家具店告知因新房没有装修好,所购买木床延期送货;2022年再到商业港时发现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已撤场涉诉家具店也不知去向。消费者经多方打听,于2023年联系上涉诉家具店原导购员万某鹏与老板蔡某照,他们均称在商场撤场时已按供货合同送货完毕,不存在漏送货的情况,对消费者的送货或退款要求置之不理,消费者向柳州市消委会寻求帮助。经核查,蔡某照为涉诉家具店的实际经营者。柳州市消委会多次与蔡某照沟通推进纠纷解决,但其在未能提供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借口已送货完毕拒绝协商,调解工作无法推进。蔡某照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权,且消极应对投诉和消委会调解。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柳州市消委会决定支持消费者起诉,向法院递交了《支持起诉意见书》并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提供相关支持。柳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经营者蔡某照在事实与证据面前,提出愿意调解,向消费者当场致歉并支付货款、资金占用利息及诉讼费共2800元,双方达成和解。

案例评析:诚信是做人之本,守信是立业之基。涉案商家在未能提供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拒绝履行交付货物义务,明显违背了诚实守信原则,致使销售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已经达到法定的合同解除条件。面对经营者消极应对投诉和调解的困境,为推动纠纷解决,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履行公益性职责,支持消费者对该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帮助消费者成功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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