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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14 16: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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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能包括:

(一)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起草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桂战略、市场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监管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三)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

(四)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全区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等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监管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监管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监管事故调查工作。

(九)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统筹指导市场工作。负责市场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市场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市场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自治区市场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市场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市场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范标准化活动。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划指导全区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开展相关工作对外谈判。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六)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十七)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统筹协调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十八)管理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十九)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16个,包括:行政类单位2个: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益一类单位7个: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信息中心、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公益二类单位7个:广西工商学校、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预算单位名单列表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67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67001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行政类

167003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类

167005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研究所

公益一类

167006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公益一类

167007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

167008

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公益一类

167009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信息中心

公益一类

167010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公益一类

167011

广西工商学校

公益二类

167012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

公益二类

167013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

公益二类

16701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公益二类

167015

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

公益二类

167016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公益二类

167017

广西壮族自治区12315投诉举报中心

公益一类

167018

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公益二类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09,266.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8,519.7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733.16万元,增长9.8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855.3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571.50万元,增长18.31%,主要原因是中央和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专项资金追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899.9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项目政府性债券3,000万元、质检院政府性债券支出2,899.96万元,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171.54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39.95万元,下降71.95%,主要原因是广西工商学校事业收入减少。

5.经营收入43,813.49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495.94万元,增长14.34%,主要原因是直属各技术机构积极面对挑战,主动调整思路,提升经营能力,不断拓展检验检测市场业务

6.其他收入2,679.3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非本级财政拨款、利息收入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05.63万元,增长60.08%,主要原因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增加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495.9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629.71万元,下降76.67%,主要原因是预算支出执行较好,结余资金较少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09,266.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0,049.1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22.42万元,增长2.1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8,610.9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业务100万元,知识产权事务928.95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77,582.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9.80万元,增长0.17%,主要原因是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增加。

教育支出(类)14,121.3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教育14,121.3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694.58万元,增长67.58%,主要原因是增加预算单位质量学院,教育方面支出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308.75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088.30万元、抚恤212.4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0.94万元,增长6.81%,主要原因在职人员人数增加,相应五险一金经费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775.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17万元,增长3.0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缴费基数调整。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00.00万元:主要用于服务业发展,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下达的知识产权专利转化奖补资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1,232.2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6.11万元,下降2.85%,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其他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899.9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减少质量学院、质检院政府性债券

2.基本支出17,964.3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89.38万元,增长3.3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等因素影响。

3.项目支出46,717.6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880.20万元,增长9.06%,主要原因是增加市场监管领域项目支出。

4.结余分配6,628.58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996.72万元,增长151.86%,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经营结余比上年度结余增加,可分配的法定提取职工福利及事业基金相应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2,588.7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24.00万元,增长168.33%,主要原因是部分追加的项目资金涉及政府采购、招标等工作,结转至2024年支出。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106.3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079.96万元,增长19.75%。其中:基本支出17,759.57万元,项目支出43,346.82万元。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155.94万元,支出决算为61,10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3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5,370.08万元,支出决算为42,59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年度增人增资和中央专项经费追加等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00.00万元,知识产权事务813.63万元,其中:知识产权宏观管理549.15万元、商标管理69.98万、事业运行194.50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41,684.5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186.1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02.03万元、机关服务363.67万元、市场主体管理206.42万元、市场秩序执法564.32万元、信息化建设1,054.46万元、质量基础6,483.03万元、质量安全监管11,375.92万元、食品安全监管7,322.31万元、事业运行3,926.30万元、其他市场监管管理事务400.00万元。

(二)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507.21万元,支出决算为11,84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06%。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追加教育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职业教育11,843.87万元,其中:中专职业教育4,641.91万元、高等职业教育7,202.96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480.31万元,支出决算为2,86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新增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649.4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508.2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74.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97.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70.00万元;抚恤-死亡抚恤570.00万元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87.32万元,支出决算为69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11.6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81.8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0.78万元。

(五)其他所以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2,000.00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局本级支付服务业发展资金质押担保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11.02万元,支出决算为1,10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59.5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4,01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开支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1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2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8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和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899.9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广西质量学院项目政府性债券3,000万元;质检院政府性债券支出2,899.96万元,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5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2%,比2022增加55.88万元,增长18.66%,主要原是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3.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26.7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4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2022年因疫情影响未开展因公出国(境)活动,2023年度恢复开展相应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26.7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7.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3%,比上年增加9.71万元,增长53.97%,原为原有公务用车报废后更替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9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5%,比上年增加24.62元,增长8.97%,增长原因为2023年差旅业务较2022年正常化,支出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5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7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99.0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03%,比上年增加8.42万元,增长119.09%,增长的主要原因业务往来增加,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9次,人次90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5.45万元,比2022增加27.27万元,增长2.13%。主要原因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392.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96.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77.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17.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511.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1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963.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87%。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支出金额额79.14%授予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支出金额额46.8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7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6辆、其他用车33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特种设备等检验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29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61,855.37万元,执行数61,855.373万元。从自评情况来看:资金的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符合,资金使用效益较好,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实现程度良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148个,项目支出总额56,303.82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41个,本级项目支出43,346.8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7个,对下转移支付12,957.0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46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56,298.8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8.64%,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9.99%;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5.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68%,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1%;1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68%。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财政拨款调整率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对于中央和自治区追加的项目经费,及时调整绩效指标,确保规范、合理地使用项目经费,及早发挥资金效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质量基础监管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34.28万元,执行数为1,534.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培训企业技术人员1167人,帮扶企业236家;完成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实地核查15家、资质认定技术评审32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466家,计量技术服务41家,合计完成554家。并出具审计报告;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监督检查221家。排查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重大质量安全事故0发生;527项广西地方标准项目的立项、征求意见、送审、报批发布;广西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立项12项,审定发布11项,共23项。推动广西计量事业发展。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食品药品监管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55.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推动了5个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全区14个设区市全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桂林、防城港、河池、来宾、贺州、南宁、玉林7个市小油坊监管机制建设项目;监管机制建设项目食品监督抽检119404批次全区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总量216252批次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100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四)市场主体管理(项):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五)市场秩序执法(项):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六)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七)价格监督检查(项):反映价格监督检查方面的支出。

(八)质量基础(项):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九)质量安全监管(项):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十)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十一)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二)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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