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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中心于2012年4月12日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相当于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增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宁代办处、中国(广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广西知识产权信息中心牌子,主要开展我区知识产权相关研究,提供知识产权信息预警、维权援助等服务,负责专利申请受理的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1个单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公开内容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761.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6.3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1.10万元,增长28.5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4.0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6.92万元,增长23.05%,主要原因:(1)在职人员工资晋级;(2)各项社会保险增加;(3)承担中国-东盟/RCEP国际知识产权总部基地能力提升项目经费。
2.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无事业收入。
5.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132.2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18万元,增长22.37%,主要原因是:(1)承担科研项目减少;(2)国家知识产权局减少代办处补贴款拨付。
7.无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
8.上年结转和结余34.8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6.78万元,下降68.79%,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结题,完成相关工作,支出经费。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761.1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06.90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4.87万元,增长10.1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35.90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宏观管理341.40万元,事业运行194.50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00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2.02万元,增长10.81%,主要原因是承担中国-东盟/RCEP国际知识产权总部基地能力提升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1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员工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11.88万元,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基础工资计提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19.11万元,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基础工资计提的住房公积金缴费。
5.年末结转和结余54.2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42万元,增长55.76%,主要原因是承担科研项目经费。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4.0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6.92万元,增长29.95%。其中:基本支出274.74万元,项目支出319.32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7万元,支出决算为59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数410.03万元,支出决算数52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7.57%。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宏观管理228.57万元,事业运行194.50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0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39.37万元,支出决算数4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1.63%。用于在编在职人基础工资计提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1.70万元,支出决算数1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1.54%。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基础工资计提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8.97万元,支出决算数1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74%。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基础工资计提的住房公积金缴费。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4.7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5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7.4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3.5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4%。主要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8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无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无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25 %,比上年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25%,比上年增加0.10万元,原因是接待国家知识产权局调研组。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51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1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9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7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9.9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480.07万元,执行数594.07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绩效指标围绕本中心年度业务工作的开展设置,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期相符,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目标和计划相符,说明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的控制措施有效。2023年中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和服务取得新成果,专利业务服务能力提升优化。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8个,项目支出总额319.32万元。其中,本级项目8个,本级项目支出319.3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8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19.3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知识产权宏观管理经费-知识产权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57万元,执行数为48.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办理维权援助、侵权案件55件;二是服务企业30家;三是提供风险排查报告30份;四是发布知识产权信息135条;五是收缴专利费3200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信息化项目经费-信息化运行维护费”“中国-东盟/RCEP国际知识产权总部基地能力提升”等2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116.6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期相符,预算绩效评价得到有效实施和监控,能够准确地评估业务绩效和资源利用效率。
(说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资金统计口径均为财政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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