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财政决算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24年度单位决算

2025-08-29 15: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24年度单位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钦州保税港区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钦州保税港区内隔离市场主体进行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四)依法规范和维护钦州保税港区内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交服务行为

(五)监督管理钦州保税港区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

(六)依法查处钦州保税港区内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钦州保税港区内商标、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八)组织实施钦州保税港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本辖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直属机构,无下属机构,内设办公室、登记注册科、监管与执法科等3个科室。2024年7月,因机构改革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撤销,人员已合并到主管部门。

第二部分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4年度总收入139.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9.5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54.42万元,下降52.5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5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54.42万元,下降52.5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撤销,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合并到主管部门,2024年7月以后没有经费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持平。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3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3年持平。

(二)2024年度总支出139.5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9.52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54.42万元,下降52.5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5.50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市场监管工作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办公用房租赁、办公场所物业管理等方面的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4.38万元,下降54.1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撤销,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合并到主管部门,2024年7月以后没有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8.5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较2023年减少15.71万元,下降45.8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撤销,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合并到主管部门,2024年7月以后没有经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5.9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医疗保险。较2023减少6.71万元,下降53.04%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撤销,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合并到主管部门,2024年7月以后没有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9.5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较2023年减少7.61万元,下降44.4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撤销,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合并到主管部门,2024年7月以后没有经费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5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54.42万元,下降52.53%。其中:基本支出135.95万元,项目支出3.57万元。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7.37万元,支出决算为13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62%。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0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24%。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撤销,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合并到主管部门,2024年7月以后没有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8.18万元,支出决算为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撤销,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合并到主管部门,2024年7月以后没有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为完成相关市场监管工作任务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办公用房租赁、办公场所物业管理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72万元,支出决算为1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38%。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撤销,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合并到主管部门,2024年7月以后没有经费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36万元,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7.33%。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撤销,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合并到主管部门,2024年7月以后没有经费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单位缴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98万元,支出决算为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6%。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撤销,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合并到主管部门,2024年7月以后没有经费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9.2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撤销,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合并到主管部门,2024年7月以后没有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障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8.54万元,支出决算为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40%。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撤销,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合并到主管部门,2024年7月以后没有经费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5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0.66%。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撤销,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合并到主管部门,2024年7月以后没有经费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13%。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撤销,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合并到主管部门,2024年7月以后没有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我局无离退休人员和遗属人员,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较少;二是机构改革单位撤销,7月份以后没有费用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8%,同比减少0.54万元,下降50.9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撤销,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合并到主管部门,2024年7月以后没有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4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41万元。其中:公务

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减少0.59万元,下降59%减少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单位经费支出合并到主管部门,2024年7月以后没有经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比上年增加0.03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2024年公务接待1批次,接待人数8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1万元,同比减少18.17万元,下降45.7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撤销,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合并到主管部门,2024年7月以后没有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2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采购支出金额的3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共有车辆0辆,年初有1辆执法执勤用车2024年7月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该车辆已无偿划转到主管部门。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24年度项目3个,项目支出总额3.57万元。其中,本级项目3个,本级项目支出3.57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3个项目评为等,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撤销,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合并到主管部门,2024年7月以后没有经费支出。项目涉及资金3.5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