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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财政“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2024年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1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中心于2012年4月12日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相当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增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宁代办处、中国(广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广西知识产权信息中心牌子,主要职责:
(一)开展我区知识产权相关研究;
(二)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三)提供知识产权预警服务;
(四)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
(五)负责专利申请受理的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目前内设四个部门:综合业务部、信息服务部、专利事务部、维权援助部。
综合业务部:负责单位人事、文秘、财务和日常行政工作等。
信息服务部:负责广西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广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及管理维护,开展知识产权检索、分析、预警、导航、评议等信息服务,提供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国际交流等咨询服务,参与全区性知识产权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协助主管部门完成全区专利事业发展相关数据搜集与统计。
专利事务部:负责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权或委托的专利业务工作及相关的服务性工作;承担主管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维权援助部:负责整合知识产权资源,协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广西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领域的维权援助服务,为重大科技研发、经贸投资项目组织提供知识产权分析论证、评估预警服务,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负责维护中国(广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网站的日常运转。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4年总收入1078.60万元,总支出1078.60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23.56万元,下降2.14%,主要原因是承担的科研项目结题。总支出较上年减少23.56万元,下降2.14%,主要原因是承担的科研项目结题。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4年总收入1078.60万元,总支出1078.60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23.56万元,下降2.14%,主要原因是承担的科研项目结题。主要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4.75万元,同比增加84.69万元,增长17.64%,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薪级工资提高及相应的各项保险费提高缴费额。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3.事业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4.其他收入461.65万元,同比减少109.80万元,下降19.21%,主要原因是承担的科研项目结题。
5.上年结余结转52.20万元,同比增加1.55万元,增长3.06%。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4年总支出1078.60万元,较上年减少23.56万元,下降2.14%,主要原因是承担的科研项目结题,减少相应的支出。主要包括: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52.3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9.43%,同比增加194.22万元,增长75.24%,主要原因是长聘人员薪酬支出调整到基本支出、在职在编人员薪级工资增加及相关社会保险费缴费增加;项目支出626.2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0.57%,同比减少217.78万元,下降25.80%,主要原因是承担的科研项目结题,减少相关支出。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0.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74%,同比减少31.77万元,下降3.0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9%,同比增加4.72万元,增长11.99%;
3.卫生健康支出13.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1%,同比增加1.33万元,增长11.37%;
4.住房保障支出21.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5%,同比增加2.16万元,增长11.39%。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25.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9.43%,同比增加167.19万元,增长64.77%。其中:
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407.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5.73%,同比增加167.02万元,增长69.5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96.64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26%,同比增加165.72万元,增长71.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7%,同比增加1.30万元,增长14.10%。
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27%,同比增加0.17万元,增长0.9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626.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8.06%,同比减少217.78万元,下降25.8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139.43万元,其他收入安排461.65万元,上年其他资金结余结转安排52.20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7.2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6.71%,同比减少186.60万元,下降52.73%。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57.76490.1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3.10%,同比减少32.38万元,下降6.61%。
(3)资本性支出预算1.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19%,同比增加1.20万元,增长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中心财政拨款总收入564.75万元,总支出564.75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增加84.68万元,增长17.6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办公场所物业管理费、在职在编人员的薪级工资增加和相应增加的各项保险费增加。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增加84.68万元,增长17.6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办公场所物业管理费、在职在编人员的薪级工资增加和相应增加的各项保险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564.75万元,较上年增长17.6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办公场所的物业管理费支出、在职在编人员的薪级工资增加及相应的各项保险费用支出增加。具体情况为: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6.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6.1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81%。
3.卫生健康支出13.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1%。
4.住房保障支出21.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74%。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25.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31%。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96.6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26%。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27%。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39.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4.69%,同比减少82.51万元,下降37.18%。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2.87%。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5.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97.1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425.32万元,较上年增长64.77%,主要原因是编外长聘人员支付方式改变、在职在编人员薪级工资增长及相应的各项社保费用增加。具体情况为:
(一)按经济分类科目分为: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96.6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26%,同比增加162.72万元,增长70.4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27%,同比增加0.17万元,增加0.9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7%,同比增加1.30万元,增长14.10%。
(二)按经费类别分为:
人员经费407.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5.73%,同比增加167.02万元,增长69.5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8.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27%,同比增加0.17万元,增加0.94%。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1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减少0.01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0.11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主管部门总体统筹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197.1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增加19.38万元,增长10.90%。主要用于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邮电费、工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55.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21万元、其他收入16.6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15万元。
货物类采购2.20万元,服务类采购53.79万元。
集中采购预算55.9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无车辆,无大型设备。
(四)特定目标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我中心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9个,预算资金653.28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日常运转类项目、工资类人员经费项目和涉密项目等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知识产权工作经费,预算资金322.58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2024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工作要点,注重部署,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在新的历史阶段高质量发展。依托国家专利、商标、版权等数据库资源,加强知识产权各类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继续推进广西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建设,构建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化服务体系,为全社会提供及时、准确、便捷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1.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力度。健全知识产权新闻发布制度,拓展信息发布渠道。迫切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2.依据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工作的法律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条例》第十九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要求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加强维权援助平台建设,拓宽专利保护公益服务渠道;《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39号)要求“构建高效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强中国(广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推动各市分中心建设全覆盖。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维权工作机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60号)要求提供专利快速审查、确权、维权一站式服务。要深化维权援助举报投诉机制,拓展维权援助服务工作范围,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快速维权试点工作。各项知识产权工作的正常开展需要一定的经费作为保证,协助权利人有效维护合法权益,维护我区经济的运行秩序。设4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受理专利申请≧10000件,数量指标2.专利简报=12期,数量指标3.收缴专利费≧ 2500万元,数量指标4.知识产权研究;设1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按时保质完成业务工作;设1条时效指标:时效指标1.完成时间;设1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1.知识产权工作经费≦322.58万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1.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设1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1.公众满意度≧85%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1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