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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1+1+4+3+N”目标任务体系,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安排,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取得扎实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会2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法治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法治市场监管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广西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强化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在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专题会议上现场述法,得到自治区领导肯定。
二、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一)加强清单管理。结合法律法规规章制修订实际,动态调整本级权责清单和市县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本级保留行政权力事项605项,市县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保留行政权力事项594项,实现部门事项的规范统一。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推进“准入准营”一体化,开展市场准入一体化改革和“企业身份码”改革试点,率先实现企业开办、准营、简易注销全流程“一件事一次办”。创新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出台全国首个线上线下企业开办省级地方标准,率先将“两险一金”“银行开户”等7个企业开办事项纳入标准管理。创新推进“政银合作”常态化,“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与5645家商业银行及分支机构实现数据对接,实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与银行开户一体办理。创新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改革,联合“双随机”抽查涵盖35个领域144个抽查事项,同比分别增加57%、100%。完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减罚、轻罚“三张清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率先将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拓展至个体工商户,率先出台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为企业修复信用信息23.3万条。改革有效增强市场主体韧性,全区企业活跃度71.8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完善市场监管法规制度
积极配合立法工作,按计划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2023年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立法建议项目,协调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条例》修订工作。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对我局制定的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保留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61件。依法科学决策,出台《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健全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让法律顾问深入参与我局法治工作,利用“外脑”资源提升依法决策水平。2022年法律顾问参与立法1件,重大决策法制审核11件,行政复议、应诉案件3件,重大合同审查16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成立广西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广西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指导各市、县(市、区)开展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和标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2年对本局7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制定印发《广西市场监管系统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完成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工作。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广西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利用质量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宣传与高质量发展以及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制作《市场监管之“准绳”》等动漫微作品进行法治宣传,我局制作的打击传销普法微电影《欲望陷阱》被评为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平安中国“三微”大赛优秀作品。
(四)加大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聚焦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创新设立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公平竞争审查“三合一”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查办行政性垄断案件数量排全国第二,查办反不正当竞争案150件,获总局领导批示肯定。扎实开展民生领域“铁拳·桂在真打”行动,查办各类案件3.21万件,移送司法机关128件,分别增长37%、103%。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及组织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销毁行动,获全国双打办通报表扬。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创新开展广西律师服务千乡万村消费维权公益行动,开展线上线下消费普法讲堂286期,推动放心消费提质拓面。
(五)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统筹发展与安全,市场监管领域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事故。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牵头推进农贸市场“十个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在全国率先推行冷链防控“一证通行、出仓互认”机制,处置涉疫进口冷链食品事件53起,未发生“物传人”事件。加强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监管,组织查处涉疫物资价格违法案件11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推动落实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获得总局充分肯定。完成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抽检监测24.5万批次,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9.4%,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86.76%,处于历史较高水平。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下降3.9个百分点。连续4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22年,我局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件,其中1件已经二审判决并胜诉,1件未审结。印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信访工作制度(试行)》,依法处理信访诉求129件次。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组织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检查。向全系统通报评查情况,评出行政执法优秀典型案卷15卷,评查发现问题24个,要求认真开展整改、推进依法行政。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和社会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3件、政协提案32件,办结率100%。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文件377件,办理依申请公开文件26件、12345热线工单1047条、领导信箱留言104条,接听群众咨询电话2279次。
六、加强市场监管法治保障
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举办培训班次60期,培训14348人次。举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治专题市场监管大讲坛3期,切实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协调争取中央及自治区财政经费1.6亿元支持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和能力建设,完成机构改革后首次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制式服装(含标志)配发工作,提升行政执法保障水平。
我局的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检查工作力度有待加大等问题。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中央、自治区和总局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广西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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