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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桂战略的决定》,制定《广西质量强桂“十三五”规划》,明确“十三五”时期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是指导“十三五”时期广西实施质量强桂战略的行动纲领。
质量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综合实力,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自2009年实施质量兴桂战略以来,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贯彻落实建设质量强国的新要求,全面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6年4月,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要推动质量兴桂向质量强桂跨越。“十三五”时期,广西将全面实施质量强桂战略,实现广西制造向广西创造转变、广西速度向广西质量转变、广西产品向广西品牌转变,为“两个建成”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质量支撑。
(一)质量工作地位显著提升
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质量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任务来抓,出台了《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有关质量工作的重要政策,将质检中心建设、名牌、标准化等质量工作列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从2010年起,自治区每年将质量兴桂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作为专项考核纳入了自治区年度绩效考评,进一步强化了质量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地位。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 年1 月公布的工业发展质量评价报告中,广西在“中国工业发展最具潜力省(区、市)”综合指标中处于第一方阵,在同一发展区间的省(区、市)中位列第二。广西在全国排名第9,西部排名第3。广西2014-2015年度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为B,成为全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唯一一个获得B级的自治区,广西总体质量迈向中等水平。
(二)质量总体水平全面提升
——产品质量明显提升。2015年,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为95.5%,高于年度93%的目标值;根据农业农村部抽样检测结果显示,蔬菜监测合格率为98.02%,禽畜产品监测合格率为100%,水产品合格监测率为98.81%,上述3个指标均达到国务院质量工作考核满分评分标准。食糖、微型汽车、轮式装载机、柴油内燃机、日用陶瓷等产品质量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全区未发生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食品、消费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广西新开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高速公路和路网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指标总体合格率为97.3%;房建和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近年来一直保持100%,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质量事故。10个工程荣获全国建筑工程质量最高奖“鲁班奖”、26个工程荣获“国家优质工程”奖、109个QC小组荣获“全国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称号、534个工程获“广西优质工程”奖。
——服务质量有效提升。各主要服务行业不断加快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以标准化推进服务业的规范化,推动品牌培育和建设,引导提升服务质量。23家企业荣获首届自治区服务业品牌称号,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99个。各市生产性服务业满意度平均值达90.04(满级为100分),生活性服务业满意度平均值达89.97。其中游客满意度大幅提升,桂林、南宁、北海市游客满意度在全国60个重点旅游城市中分别排在第10、25、37位。旅游市场未出现重大旅游投诉和旅游安全责任事件。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和主要河流水质总体保持良好,环境空气污染指数(API)优良率均值为97.0%;地表水环境质量,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4.4%;珠江水系的西江干流、柳江支流、桂江支流、郁江支流和长江水系水质状况总体均为“优”。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平均达标率98.3%,水质保持优良。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62.2%,生物多样性丰富度居全国第3位,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水质比例为90.9%。
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共建成11个国家级质检中心、38个省级质检中心等一批高水平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创新平台,在提升产品质量整体水平、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外贸方式转变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2009年实施质量兴桂战略以来,14个市、109个县(市、区)已全部开展质量兴市、县(市、区)工作,自治区设立了主席质量奖,14个市、54个县(市、区)设立了市、县级政府质量奖。共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3个(次),地理标志181个,获批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5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区1个,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11个,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27个,国家优质工程奖17个,中华老字号9个,国家4A以上级旅游景区121个,国家质量标杆5家,2个国家级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和16个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主导或参与制修订6项国际标准,500多项国家(行业)标准,1300多项广西地方标准,内容涵盖农业、工业、服务业、节能环保、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各个领域。建成55个国家级、59个自治区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6个国家级、28个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4个国家级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创建了247家国家级、310家自治区级水产、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成立了17个广西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四)存在的突出问题
经过“十二五”时期的快速发展,尽管广西质量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仍存在制造业竞争力指数排位靠后、服务业企业标准体系不完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品牌较少、中高端产品供给不足、质量专业技术人才欠缺、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和装备滞后等突出问题。
“十三五”时期是广西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关键期,也是推进广西迈进质量时代的重要时期。质量发展既面临着重大的机遇与有利条件,也面临诸多挑战与不利因素。
随着北部湾经济区、珠江-西江经济带和左右江革命老区的“三区”统筹发展,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央赋予广西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三大定位”新使命,为广西质量工作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当前全球总需求不振,我国低成本、中低端比较优势发生了转化,迫切需要培育新的比较优势,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创造高质量、高附加值产品,从以量取胜转变为以质取胜。广西作为中国-东盟开放开发的桥头堡,有利于广西发挥与东盟陆海相邻的独特优势,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且未来五年,广西将由中低等收入向中上等收入跨越,由乡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型,产业由中低端向中高端水平提升,工业化由中期阶段向中后期阶段发展,人民生活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迈进,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因此保持质量持续提升发展的空间广阔、潜力巨大。
广西正处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以及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关键时期,面临的挑战更加复杂严峻。一是优势特色产业方面,传统优势产业的产品结构不合理,产品附加值较低,产业链较短,产业配套较弱。受传统粗放型发展方式的制约,广西部分产品质量差、档次低,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相比有较大差距,急需以质量提升为突破口,向质量提升要动力,推动特色产业产量、质量、效益提升。二是消费需求方面,现阶段还不能提供数量足、质量高、品牌优的产品和服务,难以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特别是不少产品还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等,质量问题已成为广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三是投资需求方面,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将使投资机会大量涌现,但要使投资需求变成现实项目生产建设,必须要有实实在在的质量效益预期作保障,使投资继续对经济发展发挥关键作用。四是市场竞争特别是外贸竞争方面,过去我国外贸发展路径以规模扩张和价格竞争为主,长期处于国际分工中的低端地位,实质上是以量取胜,现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正逐步转向质量型、差异化为主的竞争,为了适应新形势,广西必须在技术、品牌、质量、服务等方面形成新优势,提升外贸竞争力。
面对新机遇、新挑战,务必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深入实施质量强桂战略,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实施质量提升、品牌建设、标准提升、质量技术支撑、质量治理、质量素质提升六大工程,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人居质量水平,着力增加中高端产品的有效供给,实现广西制造向广西创造转变、广西速度向广西质量转变、广西产品向广西品牌转变,为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强大支撑。
坚持创新发展。把创新摆在质量发展工作的核心位置,完善有利于创新的制度环境,突破一批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创新技术机构发展模式,加快体制机制改革,走创新驱动的发展道路。
坚持可持续发展。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建设质量强桂的重要着力点,大力发展低碳、清洁、高效的生产经营模式,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发展循环经济,走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
坚持协调发展。把协调发展作为建设质量强桂的关键环节,牢牢把握质量事业发展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促进“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同发展,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走协调优化的发展道路。
坚持开放发展。把开放开发作为建设质量强桂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扩大开放,围绕广西与东盟国家的重点产业、区域经济发展及检验检测技术、标准一致性,加强质量研发合作和质量技术交流,走开放开发的发展道路。
坚持共享发展。把共享共治作为推动质量提升的强大合力,实行质量社会共治,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共享质量”的质量环境,走共享共治的发展道路。
到2020年,通过实施质量强桂战略,使质量基础建设明显加强,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质量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明显增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人居质量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相适应,质量工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产品质量: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全国中上水平,质量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国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区域品牌和名牌产品、名牌企业。
工程质量:建筑、交通运输、水利电力、市政等重大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竣工工程质量全面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建筑、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市政等重要工程领域拥有一批核心技术,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明显增加。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住宅性能改善明显,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
服务质量: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建设成效明显,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结合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实施,重点实现服务业稳增长、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的发展目标,突出推进服务业重点产业项目建设、重点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服务业重点项目支撑体系。
人居质量:设区市宜居指数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总体质量水平达到全国中上水平。生态质量显著改善,生态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环境质量指标排序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以上。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和宜居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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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 “十三五”时期质量发展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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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造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3%以上; 2.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 3.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抽验覆盖率达100%; 4.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8%以上; 5.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2%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8%以上; 6.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超过91.5%; 7.设区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4.9%,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0%以上; 8.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95%; 9.森林覆盖率达62.5%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 |
第三章 工作任务
(一)提升产品质量
——提升传统优势产业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瞄准国际国内技术标杆,启动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加大对广西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改造力度,自治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产品结构优化、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工艺改进、检验检测技术平台建设和绿色发展,全面提升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以提升消费品和工业品质量为着力点,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不断增强品牌竞争力。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造一批优质农产品和知名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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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 传统优势工业质量提升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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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钢铁工业:提升高速线材、连轧棒材、冷轧板带、热轧宽带板、中厚板和全连轧型钢的产量和质量,开发镀锌板、镀锡板、热轧中厚宽钢带、无缝管和焊管等新产品质量,发展不锈钢及制品。 2.石化工业:重点发展炼油以及乙烯、芳烃等炼油产品链,积极发展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等,配套发展支农化工,提升石化工业产品质量。 3.有色金属:重点发展铝、镍、铜、铟、稀土产品链,提升铝轮毂、铝合金缸体缸盖、航空、轨道交通用铝材、铜管、含镍不锈钢等镍合金材料及制品、铟、稀土精深加工产品质量。 4.建材工业:重点发展具有安全、环保、节能、降噪、防渗漏等功能的新型建筑材料及制品,加快发展碳酸钙精深加工和消费产品,促进工程质量提升。 5.以汽车、工程机械和修造船为主的装备制造业:加强装备研发和系统集成能力,推动装备产品智能化,促进装备制造业向技术自主化、制造集约化、设备成套化、服务网络化发展。 6.食品工业:以质量提高、品牌建设、食品安全为重点,重点发展食糖、饮料、乳制品、果蔬、肉禽加工、精制茶等食品制造业,粮油、肉禽、水产品加工,建设一批畜牧、粮食、特色食用油、水产等加工基地和产业聚集区,扩大发展特色山茶油,提高品质质量。 7.造纸和木材加工行业:坚持生态营林、清洁制浆、绿色加工,推动造纸和木材加工业规模化、清洁化、品牌化、现代化发展,科学利用蔗渣、桑枝、废纸资源,推进林(竹)浆纸一体化,提升产品质量。 8.纺织服装与皮革:增强自主设计和开发能力,重点发展环保型制革、皮鞋、箱包等皮革制品,通过技术改造提升产品档次及附加值,促进产品升级换代。 |
——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业态质量。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北斗导航、智能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大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建立健全检验检测平台,提升产品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发挥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成果交易转化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支撑作用,鼓励企业创新业务协作流程和价值创造模式,建立完善业务标准规范,提升新业态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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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 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业态质量提升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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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三网融合、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云存储、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以工业互联网推动广西制造业转型升级。 2.智能装备制造:增强产业创新能力,提升基础配套体系发展水平,搭建专业发展平台,重点发展智能制造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装备、卫星及应用装备和海洋工程装备。 3.节能环保:以资源能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利用为方向,重点开发高效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大力发展热电联产循环经济,积极发展节能环保装备、LED半导体照明光电子产品、光伏发电设备和节能环保服务。 4.新材料:重点发展高端铝合金、有色金属、石墨烯、稀土、新型建筑、非金属等新型材料,加强新材料关键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产业化,发挥重点新材料企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打造特色新材料产业聚集群。 5.新能源汽车:加强驱动电机及核心材料、电控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开展动力电池及电池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应用研究,提升新能源汽车质量。 6.生物医药:建立自治区级生物医药产业群,推进生物医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建成适应广西生物海洋资源优势的特色生物医药产业,提升生物医药质量。 |
(二)提升工程质量
推广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加强建筑市场源头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市场违法行为。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环节质量标准化控制。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注重传承民族文化和彰显地域特色,确保工程质量标准化过程管理,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工程建设的推广应用,推行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制度,落实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质量终身责任。以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技术为重点,加快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大力发展绿色、节能、环保建筑技术,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节能效率。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加强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在建筑、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市政等重要工程领域拥有一批核心技术,推动节能、环保、安全、信息的技术水平显著提升。
(三)提升服务质量
建立健全以质量管理制度、诚信制度、监管制度和监测制度为核心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培育一批重点生产性服务企业或企业集团,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提升服务业质量水平。完善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在重点产业领域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和行业竞争力评价,并向社会公布。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
——提升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工业设计及研发、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工业物联网、商务会展、科技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商业模式和服务业态,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现代农业有机融合,向专业化价值链高端延伸,提升生产性服务业水平和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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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 生产性服务业水平提升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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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业设计及研发:发展面向生产过程的工业设计分析、测试、计量、检测等服务,鼓励发展检索、分析、咨询、数据加工等知识产权服务,提升工业设计及研发服务质量。 2.现代物流:完善物流建设和服务标准,引导物流设施资源集聚集约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生产服务型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促进现代物流服务提升。 3.信息服务及外包:加强相关软件研发,提高信息技术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测试评估和信息安全服务水平,面向工业行业应用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促进工业生产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 4.电子商务:加快并规范集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信用评估等服务于一体的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发展。支持面向跨境贸易的多语种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服务创新和应用推广。 5.工业物联网:以示范应用为引导,突破物联网关键技术,推动物联网技术创新体系和产业链的形成,以装备制造智能化为核心和突破口,深化物联网技术在汽车、食品、冶金、有色、糖业、电子信息等优势特色产业的渗透融合,提升工业物联网服务能力。 6.商务会展:加快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特色会展业发展,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国际性、全国性、专业化、有特色的会展品牌;加快发展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人力资源、咨询、市场交易服务等商务服务业和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提升商务会展服务质量。 7.科技服务:搭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健全以技术交易市场为核心的技术转移和产业化服务体系,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科技咨询、科学普及等科技服务,构建科技服务产业集群。 8.节能环保服务:开展节能降耗、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弃物利用等节能环保服务,发展生态环境修复、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价、绿色认证、排污权交易等新兴环保服务业。 9. 检验检测服务: 围绕重点产业质量效益提升需求,培育一批检验检测认证集团,开展分析、测试、检验、计量认证、咨询及管理外包等技术服务。重点建设汽车、工业锅炉等国家质检中心,以及电子信息、碳酸钙等质检中心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加快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建设,深化与东盟国家在质检工作的交流和合作。 |
——升级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以适应城乡居民消费升级为导向,大力发展商贸流通、旅游休闲、健康养生、家政服务、教育培训、房地产等生活性服务业,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发展,提升服务质量和档次,促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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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 生活性服务业水平提升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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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贸流通:改造提升传统商品交易市场,建设一批大宗商品交易集散平台、专业市场和金融商务区、城市综合体、商业街,形成钢铁、食糖、汽车、有色金属、建材装饰、粮食和农副产品、中药材等特色大宗商品交易集散中心。 2.旅游与运动休闲:培育形成一批国际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拥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产业集聚区和优势品牌,把广西建成旅游强区,成为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提升旅游业服务质量。 3.健康养生:充分发挥自然生态优势和养生长寿品牌文化影响力,以创建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为契机,加快建设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形成一批竞争力强、辐射面广、产业链长、融合度高的健康养老产业集群,把广西建成国家养老产业基地、国际休闲养生健康养老胜地。 4.家政服务:发展家政、养老、残疾人居家和病患陪护等服务,以及家庭物流配送、家庭教育等特色服务,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家庭服务市场和家庭经营机构。 5.教育培训:加快一批职业院校、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支持大型或重点企业发展职业教育,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支持开展技术技能型人才再培训、再教育,依托一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共建实习基地、实训基地、研发中心,提升教育培训服务质量。 6.房地产:化解房地产库存,推动房地产业兼并重组,合理发展工业、旅游和养生养老地产,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完善房地产信息系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
(四)提升人居质量
大力推进“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活动,逐步把城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和谐文明、环境舒适宜人、创新活力迸发、运行管理高效、桂风壮韵凸显的现代化宜居城市。加强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实施,落实公交优先战略,推动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公交场站等公共交通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城市道路、地下管线、供水、供电、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的供应。合理布局中小学校、医疗卫生、养老、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大力实施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在巩固提升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基础上,扎实推进宜居乡村、幸福乡村建设,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农村道路建设、集中供水、污水处理、电力电信、生活垃圾处理、清洁能源以及公共文化设施等工程建设。传承历史文化,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提升乡土建设特色,延续乡土气息。
深入实施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减少烟尘、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降低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明显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和江河湖库水质,推进城市内河、乡村河沟等水体治理,基本消除设区城市黑臭水体。严格控制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严格保护天然林,提高公益林生态保护功能质量,确保森林面积、蓄积双增。加强城市森林、湿地、绿道和郊野公园等生态设施建设,发展森林城市,打造森林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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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6 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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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开展工业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减排,推进工业锅炉脱硫、脱硝工作。加大力度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发展新能源,提升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手段和技术水平。严控城市建筑施工扬尘、城市轨道扬尘城市餐饮油烟、农村秸秆焚烧等污染。 2.改善水环境质量:优先保护漓江、西江等饮用水水源地和水质较好的江河湖库,重点治理九州江、南流江等敏感或受污染河流,以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健全流域、区域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机制,推动建立环境质量考核奖惩机制;积极推进全流域污染治理,加强跨界水体环境保护。 3.防治土壤污染:优先保护未受污染的农用地,切实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加强受污染的农用耕地和城镇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监管,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 4.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提升、山水林田湖生态治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和防护林建设、国土综合整治、石漠化综合治理、绿色矿山建设、地质灾害治理、湿地保护与恢复、村屯绿化美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程。 |
(一)加强品牌培育
实施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创建更多具有国内影响力乃至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将自主品牌进行国际商标注册。建立以“公共检测、标准引领、品牌孵化、安全预警”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质量品牌服务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培育品牌。大力发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以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区和特色产业生产基地为重点,鼓励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及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培育和提升一批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食品、农产品品牌。以国有大型龙头建筑安装企业为重点,提升发展建筑产业品牌。支持服务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服务业知名品牌。鼓励市、县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县城)、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生态原产地保护示范区等品牌,支持创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品牌,争创国际国内人居质量品牌。在条件城市的地区推动成立品牌指导站,设立品牌培育指导机构,提供有针对性的商标品牌指导服务。创新推进试点、示范工作方式,开展商标密集型产业聚集区、产业集群、品牌基地、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的培育试点工作,开展商标品牌创建示范县市工作。
(二)加强品牌推广、保护和激励
积极参与品牌评价国际国内标准制定,开展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助推品牌无形资产增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服务机构的桥梁作用,积极打造专业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品牌创建、品牌推介、品牌营运、商标代理、专利代理、境外商标注册、打假维权等服务。组织品牌企业参加交易会、博览会等活动,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不断提高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及社会影响力。建设中国—东盟知名品牌推广服务平台,构建区域认证制度,形成市场与社会公认的区域综合品牌,推动中国—东盟知名品牌互认。健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规范商标使用和日常监管。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等行为。引导质量兴市、质量兴县向质量强市、质量强县转变,持续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和质量强企等活动,完善“主席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县长质量奖”和广西服务业品牌等各级政府质量奖励工作机制。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鲁班奖等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国内国际人居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中国专利奖、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国家质量标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广西质量管理标杆、广西名牌产品、广西著名商标等荣誉称号的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资金奖励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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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7 品牌建设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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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品牌建设标准体系:围绕质量核心,加强品牌培育、品牌管理和品牌评价方法研究,制定品牌的术语、要素、评价要求和建设指南等国家标准,建立符合中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品牌建设国家标准体系。 2.建立品牌价值评价制度:以消费者认可、市场竞争中产生为原则,参照国际标准和国际惯例,以品牌货币价值评价为主要内容,以装备制造、钢铁有色、纺织服装、轻工家电、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石油化工、现代物流、旅游等优势产业为重点,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和制度,提高中国品牌的国际化水平。 3.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工作:制定创建条件和配套政策措施,以产业聚集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现代服务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推动地方人民政府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工作,规范产业发展,扩大品牌影响,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 4.建设中国—东盟品牌推广平台:着力打造区域品牌,构建区域认证制度,形成市场与社会公认的区域综合品牌,支持在发展基础较好的产业集群搭建区域品牌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博览会、展示会等会展活动,推动中国—东盟知名品牌互认。 5.实施品牌发展战略:通过培育品牌产品,发挥品牌带动作用,到2020年,引导扶持培育自治区主席质量奖12个;培育广西名牌产品500个,广西服务业品牌企业200家;培育建立3个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
(一)加快健全先进标准体系
加快建立并推行“标准领跑者”制度,引导创业创新者追求高标准、争做“风向标”。重点围绕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地方标准制修订,加强特色行业标准制修订,积极参加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农林产品、畜牧水产、城乡住房和环境保护等领域质量安全标准清理与整合,建立跨行业跨部门技术标准综合体系。认真抓好会展、现代物流业、电子商务、健康养生、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结构合理、衔接配套、覆盖全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新型标准体系,新增国际标准5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300项,地方标准500项,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200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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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8 标准化工作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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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代农业:完善农业物资条件、基础设施、生产技术、产品质量、运输存储、市场贸易以及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农业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支撑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产品生产的技术标准。 2.战略性新兴产业: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标准化建设规划,加快建立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标准体系,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制定的示范试点工作。 3.现代服务业:积极拓展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域,建立完善细化、深化生产性服务业分工的质量标准与行业规范,进一步制定完善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建立健全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科学适用的服务质量国家标准体系,重要服务行业和关键服务领域实现标准全覆盖,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 4.节能减排领域:建立和完善资源、能源与环境标准体系,重点研制推动资源节约的先进技术标准、领跑者能效标准、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交通工具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取水定额标准、废旧产品回收利用与再生资源标准,完善资源节约标准体系。 5.社会管理领域:建立健全教育、卫生、人口、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社会管理等社会事业领域的标准化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6.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在农业、服务业、循环经济、高新技术、国家重大工程等领域培育一批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和示范试点项目。 |
(二)推进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
将标准化的手段和方法延伸到生产(种养殖)、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标准化示范点对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标准化先进管理理念和方法的推广应用。开展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宜居城市、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示范点建设。推动建设工业标准化示范点100个、农业标准化示范点200个、服务业标准化示范点300个和旅游标准化示范点100个,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示范点及宜居城市标准化示范点工作,以标准化建设促进工业、农业、服务业和城乡发展。
(三)推动广西标准国际化
用标准带动装备、技术、服务与国际接轨,走向东盟、走向世界。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鼓励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产业技术联盟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参与或主导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增强产品和产业国际市场竞争力。发挥中国—东盟标准研究中心作用,构建中国—东盟标准和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信息服务平台,建立标准信息、技术合作、人才交流、标准互认等合作交流机制,推进中国—东盟实现“一个标准、一张证书、区域通行”目标。
依托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专项平台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推进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改造创新,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围绕产业转型升级的优势领域,全力打造传统优势产业、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经济、高性能新材料、生态环保产业、优势特色农业、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大健康产业"九大"创新发展名片。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的创造积极性,重视质量管理创新,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自主开发能力,全面提高企业的质量核心竞争力。加强品牌创新、产业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进一步夯实以技术、标准、品牌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发展基础。建立健全技术、专利协同机制,推动专利在产业关联企业和研发机构之间的协同管理、许可使用及价值实现。推动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制度运用水平。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加快知识产权创业、孵化和产业化基地发展。推进版权兴业,完善版权制度,推动版权输出数量与质量提升,提高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加强计量技术研究和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建设,提升量传溯源体系服务与保障能力,建设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东盟计量研究中心,构建区域发展计量支撑体系。提升我区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重点民生计量器具检定覆盖能力;大力推进法制计量,探索推动计量校准市场健康发展;依法强化能源计量行政监督,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在服务业领域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提升计量服务能力,建立完善计量共享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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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9 计量检测保障能力建设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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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计量检测能力建设:开展经济发展、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量传溯源所需技术和方法研究,及时制修订地方计量技术规范,满足量传溯源及计量执法需要。 2.服务中国—东盟国际计量交流:发挥区位优势,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计量交流与互动,服务中国—东盟国际计量交流平台的建设;积极服务中国—东盟区域国际计量量值比对及检测互认;探索区域计量合作机制,服务我区东盟合作计划及项目、贸易交往发展;加强开发开放试验区、保税区计量监管与服务。 |
进一步培育和规范认证认可、资质认定市场,实施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严格强制性产品认证,落实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证后监管。鼓励和推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食品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引导企业开展节能、节水、低碳和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加强对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有效保障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东盟质量检测认证研究中心,促进中国—东盟对产品、服务及检验检测结果国际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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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0 认证认可工作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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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升认可能力:研究开发新型认可制度,推进食品安全领域良好农业规范(GA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节能减排等认可工作。保持实验室认可数量和能力稳步增长。 2.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质量状况分析、安全风险评估和公共质量安全评价,加强对从业机构和人员、获证企业及产品的监督检查,健全强制性产品认证质量可追溯体系,促进认证产品质量水平全面提高。 3.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完善国家自愿性认证制度。强化节能、节水、节电、节油、可再生资源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推动环保装备和综合利用装备产品认证。加强对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认证有效性的监管。 4.提升管理体系认证水平:深化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努力提高认证有效性,积极拓展认证领域,推动管理体系标准在社会管理、文化教育医疗及新兴产业的广泛应用。加强信息技术服务、供应链安全体系认证的技术研发。 5.完善信息安全认证认可体系:加强信息安全认证认可制度和能力建设,健全信息安全认证认可工作体系,促进信息安全认证认可结果的社会采信。 6.加快实施服务认证:加快新型服务认证制度研发及实施进度,推进交通运输业、金融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旅游业、体育产业等重点领域认证认可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
加快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和中小企业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着力打造一批技术领先、品牌效应好、辐射能力强的检验检测机构,发挥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在提升质量和培育品牌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广西支柱产业、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对技术机构进行分类指导和监管,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促进技术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和激励机制,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完善食品、农产品投入品质量等快速检验检测手段,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加强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安全、应对贸易壁垒等重点领域检验检测和计量保证能力建设,为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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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1 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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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测仪器装备研发:加大检验检测技术和检测装备的研发力度,推进重点仪器、关键检测设备的国产化进程,加快快速检测仪器设备、方法的筛选、推广和应用。 2.检测机构建设:推进实验室国际互认,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型式评价实验室,形成专业齐全、布局合理的地方和区域中心实验室格局。 3.检测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推进建设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一期建设计量、标准、产品质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物品编码等6个东盟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形成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规模效益好,国内先进、辐射东盟、面向世界的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和服务集聚区,提高对中小企业检测的便利化服务能力。 4.检验检疫能力建设:增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和实施能力,加强出入境疫病疫情监控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技术能力建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出口加工区,建设一批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构建一批具有自主品牌的专业实验室检测联盟。 |
(一)突出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明确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和企业法人质量第一责任人地位,建立健全企业各级管理者和全体员工质量责任制度。以物品编码为溯源手段,利用市场规律构建生产、销售、消费等全环节的责任追溯体系,推进各类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建立企业质量首负责任、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质量事故应急处理、服务质量保障制度,督导企业严格执行质量法律法规、标准及合同的规定,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和服务标准自我申明公开制度,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机制,推动企业主动发布社会责任报告,鼓励企业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大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现代质量管理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管理小组等全员质量活动。规模企业积极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在质量创新活动中强化精密制造和可靠性工程建设,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二)加强质量监管
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手段、监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公平营商环境,制定和完善准入标准,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质量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和质量欺诈交易等危害公共安全、危及人身健康、生命安全和侵害企业利益等质量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开放质量管理、检验检测、合格评定等质量服务市场。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建立质量中介服务机构,促进其向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化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质量志愿者队伍,组织质量专家帮助中小企业开展质量诊断和质量培训。建立质量中介服务机构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完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提升消费者质量意识,鼓励、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质量监督,激发消费者主动维权意识。鼓励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以调解、仲裁、公益诉讼等形式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有效处理质量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四)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将质量信用体系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畴,健全质量信用社会评价机制,规范质量信用档案建设和质量信用信息的等级评价、使用,加快质量信用信息公示发布机制建设,加大质量监测、违法案例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建立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及退出机制,充分发挥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作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领域带头应用质量信用信息,实施联动奖惩,提倡优质优价,优价加分。加强质量信用社会监督,促进质量信用产品的推广应用,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
(五)推进质量法治建设
牢固树立质量法治理念,制定质量促进条例,加强产品、工程、服务、人居质量和质量技术基础立法,加快建立适应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法规体系。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质量法治监督机制,落实执法责任。推进质量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的质量矛盾和问题。
(六)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管理
建立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对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发布预警,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置措施。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落实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提升风险应对和处置水平,切实做到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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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2 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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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建立覆盖食品药品、重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的质量风险监控平台,建成质量风险信息资源库,动态采集相关信息,控制风险源头,提升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完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和卫生检疫疫情风险信息收集网络,做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标准法规、风险评估、风险预警、疫情信息、检疫截获信息等公共技术和信息服务,增强口岸卫生检疫和动植物检疫能力。 2.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加强食品药品、进出口产品、特种设备等重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建设,建立风险监测、研判等工作机制和风险管理平台,完善风险监管体系,加强安全风险监控措施和关键技术研究,提升安全风险评估效能。 3.质量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专业队伍,重点建设好质量安全处置平台,逐步实现应急指挥中心的远程指挥、人员调动、现场监视、视频会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效率。 |
(七)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
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强化市场监督管理,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执法打假,建立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大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力度,对制假售假大案要案和利用高科技手段从事质量违法活动,依法予以重处。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严格质量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严肃查处质量事故涉及的渎职腐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实施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破坏生态环境、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以及工程规避招标、假招标和转包等质量违法行为,形成公平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加强质量教育,培养质量意识,完善质量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广泛开展面向企业的质量管理、技能教育培训,加快培育企业家的质量战略能力,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加强党政领导干部质量战略培训,提高领导干部以质量求生存的意识,树立靠质量促发展的理念。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质量人才培养体制,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置质量科学相关专业,完善由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技师工作站和社会团体等共同参与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中国—东盟质量人才基地,推进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加强质量监管队伍继续教育,建立健全精简、统一、权威、高效的质量监管队伍,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构建质量文化体系
引导企业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理念,弘扬“工匠精神”,大力宣传优秀企业的质量管理先进案例和各行业领域的质量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标杆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展示质量发展成果。利用全国质量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化日、世界认可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节点的社会效应,加强质量舆论宣传,弘扬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鼓励各地提炼并践行城市质量精神,逐步建立形成具有广西特色的质量文化体系。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质量发展文化氛围。
充分发挥自治区实施质量强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在推动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组织开展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每年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交实施质量强桂战略工作报告,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落实本规划的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重大质量问题。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工作负总责,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质量强桂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同步推进。引入质量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公开审批流程,压缩并明确审批时限,约束自由裁量权,以管理标准化促进管理规范化。整合精简强制性地方标准,进一步优化推荐性地方标准,培育若干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团体标准制定机构和提供第三方服务事务所。全面深化质量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体制改革工作,加大政府向市场购买检测服务力度,探索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跨区域、跨行业整合,组建一批具有公益性和社会第三方公正地位、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大质量、大标准、大品牌、大发展的质量工作格局,逐步从抓微观质量向抓宏观质量转变、从重监管轻服务向监管服务并重转变、从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质量发展和质量保障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等部门重点支持范畴,健全完善相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政、税收、人才培养等促进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激励机制,支持、鼓励企业实施质量提升措施。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技术标准体系、计量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质量品牌示范区建设和质量人才培养等质量工作的投入力度。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名优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企业要加大对质量改进、新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的资金投入。
认真落实国家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将质量工作纳入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考核范围。有序推进质量违法活动政府治理和部门执法考核工作,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开展年度评价、中期评价、五年评价、专项评价及第三方评价,强化督查督导和考评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强化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和主办国际质量大会,交流质量管理和技术成果,开展务实合作。围绕广西与东盟国家的重点产业、区域经济发展及检验检测技术、标准一致性,开展多种形式的“走出去、引进来”交流合作,大力打造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组织参与质量相关的国家和区域性标准、规则的制定。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团体开展国内国际质量交流与合作,学习先进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管理经验,引进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和高端人才,推动各行各业争创国际一流的质量建设和管理水平,树立企业、产品和服务良好形象,提高竞争力。
加大舆论宣传,加强内外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宣传的主渠道作用,通过深入开展全国“质量月”、 政府“质量奖”表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深入企业、机关、社区、乡村普及质量基础知识,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名品牌、先进典型,传播先进质量理念。通过舆论导向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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