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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文件
桂市监办发〔2021〕93号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落实法治广西
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
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落实法治广西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落实
法治广西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法治广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推进更高水平的广西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协同推进,坚持法治广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秉持“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以解决广西市场监管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推进更高水平的广西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广西市场监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推动广西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广西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坚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探索符合广西市场监管实际的法治理论和实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市场监管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问题导向,积极解决党和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制约广西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从广西市场监管实际出发,服务和服从广西市场监管事业改革发展全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广西市场监管良好形象。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广西市场监管法规规章规范更加完备,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市场监管体系日益健全,市场监管执法体制机制运行更加科学有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明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市场监管工作的能力大幅增强,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在法治广西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彰显。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同宪法法律相抵触。进一步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有关处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配合立法部门做好有关市场监管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评估论证和专项清理工作。加强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立法,推进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条例》。进一步完善食品领域法规规范制度,解决食品领域地方性法规存在的该硬不硬、该严不严、该重不重问题。(责任单位:法规处、反垄断竞争处、知识产权保护处、计量处、食品抽检处、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食品餐饮处、特食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1.全面落实清单管理制度。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落实广西市场监管权责清单制度,加强权责清单对外发布、动态管理和落实应用。(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有关处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重大行政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律法规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履行法定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市场监管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本局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责任单位:办公室、反垄断竞争处、法规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未通过合法性审核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发布。合法性审核过程中,可以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以及经验丰富的专家提出法律意见,对公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重点审核。(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有关处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对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等方面的审查,全面清理、废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形式不合理规定,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事项。持续加大力度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激励和保护科技创新。(责任单位:反垄断竞争处、价检处、综合执法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商标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5.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履行职能为主线,以规范执法、优质服务为基础,加强和创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互联网+监管”改革,完善与创新创业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配合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审批处、登记注册处、综合改革处、信用监管处、科信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6.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指导,依法履行职权,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保障。(责任单位:人事处、综合执法局、财审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7.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确保应当依法公开的执法信息100%公开。着力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贯彻执行执法音像记录相关规定,综合运用文字、音像等方式实现全过程记录。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100%。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全面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依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责任单位:法规处、综合执法局等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法定的职权、条件、程序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推动广西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全面履行职责,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加大食品领域执法力度。畅通12315维权渠道,做好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衔接,依法、规范、高效处理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积极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合法合理诉求。(责任单位:法规处、综合执法局、投诉举报中心、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行政执法实践。加强行政执法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和案例指导,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应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价格、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法规处、机关党委、协调应急处、价检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0.以普法推进全民守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普法宣传、法律知识竞赛、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将普法融入到市场监管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综合执法局、宣传处等有关处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1.推进对法治工作的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有关处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对执法工作监督。局领导应当依法出庭应诉涉及本局的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有关处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的全面融合,打造有凝聚力、有战斗力、有影响力的广西市场监管队伍。加大支持和保障力度,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专门队伍,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科学理论武装,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责任单位:人事处牵头,有关处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党内法规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广西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抓住“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局机关个人绩效管理。(责任单位:法规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等有关处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抄
送: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1年1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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