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计划 > 中长期规划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落实法治社会 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2021-11-16 10:5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广西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文件


桂市监办发〔202192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落实法治社会

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20211116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

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责任分工方案》,确保我局相关工作有效推进,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广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提升广西市场监管干部、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法治素养为重点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坚持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坚持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三)工作目标

2025年,八五普法任务实施完成,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牢固树立。社会领域市场监管制度规范更加健全完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得到有效治理,推进符合广西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

1.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有关处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年度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并组织实施,明确普法的主要内容、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及指标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广以案释法,通过典型案例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公示、社会热点案件解读等形式,推动个案处理变成普法公开课。(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有关处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突出重点对象普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培训。加强全区市场监管系统依法行政培训,将法制教育培训列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实施,积极参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法治调训工作。依法监管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完善管理人员和职工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管理。(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人事处等有关处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

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公民和各类社会主体合法权益,配合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等民生重点领域立法。(责任单位:食品抽检处、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食品餐饮处、特食处、法规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权利保护和义务履行

1.完成本局权责清单修订工作,确保广西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权限内履职。(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权利保障措施,维护行政执法当事人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防范和化解市场监管法律风险。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督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建立人民群众监督评价机制,促进食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和执法效果不断提高。切实尊重和维护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依法公开本局作出的涉及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等决定。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和营商环境建设。(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法规处、办公室、信用监管处、综合改革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保障制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完善民生领域市场监管制度规范,提高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水平。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肃查处垄断行业经营中的不正当行为。规范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加大对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积极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信用监管处、反垄断竞争处、价检处、网监消费处、消保中心、投诉举报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政策引领,促进市场主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加强诚信建设和政策引领,全面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促进企业经营利益和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相挂钩,引导和推动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和社会建立良好的互助互信关系。(责任单位:信用监管处牵头,有关处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指导市级层面实名登记、社会信用管理等市场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相关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依法强化危害食品安全重点问题治理。(责任单位:登记注册处、信用监管处、综合执法局、食品抽检处、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食品餐饮处、特食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依法治理网络空间

配合制定、修订、完善涉及网络安全管理的地方法规规章和制度。加强网络违法查处能力建设,依法查处网络违法经营行为。完善防范措施,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网络空间合法权益的保护,严格规范网络经营者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行为,加大对非法获取、泄露、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惩处力度。(责任单位:科信处、网监消费处、综合执法局、消保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抄送: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11116日印发







      2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