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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十四五”市场监管 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2021-12-16 11:3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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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市监发〔202135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印发《广西“十四五”市场监管

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27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2



目  录


一、“十三五”广西市场监管发展成效1

二、“十四五”时期广西市场监管面临的发展形势5

三、总体要求6

(一)指导思想6

(二)基本原则6

(三)主要目标7

四、主要任务10

(一)打造市场主体服务品牌,激发市场发展动力10

(二)打造监管执法品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13

(三)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守牢市场安全底线15

(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激发市场消费潜力20

(五)打造创新创造品牌,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水平22

(六)打造质量发展品牌,提升市场供给质量26

(七)积极融入重大战略,主动服务开放合作30

(八)健全完善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33

(九)健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多元共治格局36

(十)优化监管支撑体系,夯实履职尽责基础38

五、组织实施42

(一)加强组织领导42

(二)统筹规划衔接42

(三)强化监测评估42


为全面推进广西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市场监管总局“十四五”时期的改革部署要求,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广西市场监管发展成效

“十三五”期间,广西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机构改革协同效应,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市场监管改革创新,为促进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市场准入制度不断优化。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取得突出成效,企业开办时长压缩到0.5个工作日。全区“先照后证”改革重大任务基本完成。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创新性实施“三十九证合一”。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在自贸区实行“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试点。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办结。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8类低风险食品实行“先证后审”。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简易注销登记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十三五”期末全区实有市场主体376.17万户,比“十二五”期末增长76.09%

(二)市场竞争秩序更趋公平。强化竞争政策落实,实现全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全覆盖。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600余件。强化价格监管,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352件。持续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查处涉传行政案件1.25万件;深化“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和巩固工作,各地“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率达98%以上;北海、南宁、防城港市被移出了全国传销重点整治城市名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知识产权执法“护航”、“铁拳”行动,查办各类专利案件2393件,比“十二五”期末增长近2倍。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开展“网剑”行动,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27件。强化广告监管,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2738件。

(三)市场消费环境明显改善。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健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和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食品检验量逐年稳定提高,“十三五”期末达到4/千人。药品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取得良好成效,“两品一械”质量及安全风险得到了有效的监管和防控。全区没有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38以下。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从82.8%提升至87.1%。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成“互联网+广西放心消费创建平台”,消费环境不断改善。整合5条投诉举报热线,实现“一号对外”。

(四)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建立。落实机构改革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实现分段、分领域监管向统一、综合监管转变。整合执法主体,理顺生产、流通、消费的市场监管链条,提升监管效能。构建执法体系,搭建监管架构,市级以下设置了14个市级局、111个县(市、区)局、1419个基层所,设置检测、认证、计量等市级技术机构46个、县区级128个。着力推进监管方式改革,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初步建立。全区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平台,共归集全区各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2410.53万条。

(五)服务发展能力持续提升。深入实施质量强桂战略,持续推进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全区累计发布实施2228项地方标准,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336项,通过体系认证证书保有量1.35万张,建成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一期工程、国家汽车质量检验中心、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华南中心),建设12个自治区级质检中心。科技成果获广西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 项、三等奖4 项。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桂战略,加快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格局。全区有效发明专利达25163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为5.11/万人,比“十二五”期末增长2.5倍;全区专利质押金额突破30亿元。深入实施商标品牌强桂战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商标品牌激励机制。全区累计有效注册商标29.58万件,比“十二五”期末增长250%;地理标志保护产品92个、地理标志商标72个。

(六)服务开放合作成效显著。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与新加坡等8个东盟国家建立常态化的标准、检测、认证、计量交流合作机制,成功承办第2届中国东盟工商论坛、第1届中国东盟商标品牌论坛、第1届中国东盟国际标准化论坛,举办了第6届至第10届共五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推动质量创新领域交流合作。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CEPA先行先试示范基地建设,与中国香港标准及检定中心(STC)合作成立广西香港标准及检定中心有限公司,实现检测数据和结果互认。

特别是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感染疫情,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要求,强化疫情防控,稳定发展秩序。打好市场秩序守卫战,牵头推进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落实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严打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打好防疫物资保障供应战,创新推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多审合一、多评合一等举措,开辟“绿色通道”,全区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从不足10家发展至200多家,多种产品从无到有实现“广西产”。打好复工复产攻坚战,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从降费减税、租金减免等方面给予支持,坚决整治违规涉企收费,上线运行广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综合服务平台,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十四五”时期广西市场监管面临的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广西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市场监管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

从挑战看,广西发展面临新旧动能转换不畅、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严峻挑战。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高标准市场体系的目标,使加快建立与之适应的高水平市场监管体系的任务更加紧迫。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市场监管提出新要求,市场秩序等领域还存在薄弱环节,安全监管面临不少风险隐患,服务发展还有弱项,市场监管仍处于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全区市场监管系统自身发展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市场监管基层建设及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亟需加强,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监管机制有待完善,监管效能有待提升。

从机遇看,广西实施强化开放引领,突出创新驱动,加快绿色发展,推动产业振兴、乡村振兴、科教振兴等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举措,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力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枢纽,为市场监管领域改革发展提供了平台;我区市场主体大幅增加,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业态创新不断涌现,市场体系基础制度逐步夯实,市场监管的地位和作用更为突显。必须客观全面、科学准确地把握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担当实干,奋力拼搏,在广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谱写市场监管工作新篇章。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凝心聚力、担当实干,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强化市场综合监管,加快构建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的现代化市场治理新格局,奋力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市场监管工作的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市场监管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把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在市场监管具体工作中,为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服务全局。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把市场监管工作放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和把握,着力实施质量强桂、知识产权强桂、商标品牌强桂战略,服务产业振兴、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心系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市场监管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作为市场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依法监管。坚持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构建与高标准市场体系相适应的法规制度体系,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智慧监管为主要路径,有效发挥科技创新对质量提升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对标最好最优,推动顶层设计和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创造性,上下联动推动改革,将创新作为提升监管效能的持久动力。

——坚持严守底线。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药品安全全程监管,落实地方党政同责,坚决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加强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主要目标。

2025年,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围绕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适应市场需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市场监管新体制,形成广西特色市场监管新格局,为推动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广西治理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具体目标为:

市场主体活力持续释放。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平统一、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基本形成。投资办企业更加便捷,新增市场主体持续增长、活跃发展,新设企业生命周期延长。

市场治理能力持续提升。全区统一的市场监管规则基本形成,多头监管、重复执法基本消除。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成效显著,侵权假冒、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得到有效治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基本建立,市场秩序明显改善。

市场安全水平持续提高。安全监管基础性制度更加完善,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系统性事故。消费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消费维权的便利程度大幅度提高。商品和服务消费的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消费满意度持续提高。

市场供给质量持续改善。产品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更加夯实,质量创新和服务能力明显加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建设质量强桂、知识产权强桂、商标品牌强桂取得明显成效。

市场监管效能持续增强。场监管格局进一步完善,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以及多元共治等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行。

广西市场监管“十四五”主要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

2025

指标

属性

1

全区实有市场主体数(累计)

万户

376.17

450

预期性

2

全区实有个体工商户数(累计)

万户

276.67

300

预期性

3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1.42

2.5

预期性

4

有效注册商标量(累计)

万件

29.58

53

预期性

5

地理标志(包括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累计)

164

175

预期性

6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

批次/千人

4

4.5

约束性

7

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

6

6.5

预期性

8

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累计)

5

7

预期性

9

主席质量奖(累计)

19

25

预期性

10

主席质量奖提名奖(累计)

16

30

预期性

11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累计)

1336

1600

预期性

12

发布地方标准(累计)

2228

3000

预期性

13

发布团体标准(累计)

267

600

预期性

14

通过体系认证证书保有量(累计)

13536

16000

预期性

15

自愿性高端产品认证(累计)

1119

1500

预期性

16

科技创新基地(国家质检中心或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新增)

2

预期性

17

自治区质检中心(新增)

3

预期性

    注:自愿性高端产品认证主要指国家有机产品认证、国家绿色产品认证、国家低碳产品认证、中国香港优质“正”印认证、中国香港绿色标志认证、“广西优质”认证等高端品质认证。



2035年,全区要素自由流动、竞争公平有序、消费安全放心、主体充满活力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全面建成,市场监管现代化制度更加完善,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以高水平管理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为基本建成壮美广西,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四、主要任务

(一)打造市场主体服务品牌,激发市场发展动力。

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完善支持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市场主体扩容提质,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健全市场准入制度。

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严格执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便利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确保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提升商事登记便捷化水平。积极推进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统筹推进企业名称、住所等登记事项自主申报改革试点。加大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力度,拓展“一址多照”改革、探索集群注册改革。推进企业名称登记规范化,提升名称自主申报智能化水平。加强对自主申报名称的监督检查,逐步形成全区统一、标准规范、智能应用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机制。

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巩固拓展企业开办改革成果,完善企业开办“线上一次填报、线下一窗领取”功能,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和全类型、全流程、全事项“一网通办”,逐步实现跨区域无差别办理,全面实现企业开办“零材料、零费用、零干预、零跑路”,进一步提升企业获得感。进一步扩大电子营业执照使用范围,逐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在税务、社保、公积金等高频涉企政务事项的应用,推动更多涉企事项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改革产品准入制度。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后置现场审查等改革措施。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等领域改革。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进一步精减申请材料、压减许可时限,探索扩大低风险食品生产、经营承诺制实施范围,推进“全程网办”和电子证书管理。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

2.改革市场准营制度。

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编制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区普适版和自贸区版“两张清单”,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和公布机制,实现改革地域和事项“两个全覆盖”。全面推进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推动登记注册和涉企审批有效衔接。推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制定和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目录,确定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允许申请人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科学编制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

推进“证照联办”改革升级。动态更新市场监管领域“多证合一”目录,进一步推动业务融合和流程再造。建立全区统一的“证照联办”审批系统,统筹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涉企关联经营许可“一业一证”改革试点。推行主题式套餐式“证照联办”服务,实现更多关联许可联审联办。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一网通办”试点。以电子营业执照为基础,加强涉企经营许可电子证照归集,加快电子证照库建设。

3.完善市场退出制度。

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在全区推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将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各类市场主体。推进市场监管、税务、社保、商务、公安、银行等部门信息共享和部门协同,优化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探索建立市场主体歇业登记制度,试点实施对长期未经营市场主体的除名制度和强制注销制度。建立企业破产和退出状态公示制度,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企业破产状态及时公示。

4.服务市场主体全周期发展。

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充分运用质量技术、知识产权等要素资源,为各类主体提供覆盖准入、运行、发展和退出全流程优质服务。坚持寓监管于服务,统筹服务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服务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支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等重点工作。多维度加强对企业活跃度的研究分析,深入整合各类数据资源,构建科学可行的监测指标体系,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和宏观经济决策。

(二)打造监管执法品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高标准打造监管执法品牌,为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1.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及时核查举报涉及的问题。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纳入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类别。落实例外规定动态调整和重大事项实时调整机制。制定广西行业性审查规则,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统筹做好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

2.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重点查处涉企、民生等方面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打破行业垄断,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聚焦行政垄断行为,规制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统筹做好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工作,保护创新成果,激发创新动力。健全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调和执法联动。修订完善广西反不正当竞争地方法规。全面加强重点领域监管,重点查处侵权假冒、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

3.加强价格监管。

推进涉企收费监管工作,重点对水、电、气等行业进行监督检查,清理违规收费,降低市场主体运行成本。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厉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做好民生领域价格监管工作。加强重点商品市场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测与价格监管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价格监管规则。重点做好医疗、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领域价格监管,维护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商品价格秩序。

4.巩固打击传销成果和规范直销行业。

完善打击传销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重大传销案件的查办力度。充分发挥南宁、防城港、北海、桂林、钦州五个打传联盟城市作用,实现情报互通、数据共享、联防联动。充分调动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公安机关建设打击防范传销数据库和监测研判平台,实现人员流向和区域动态实时掌控。加强网络传销监测机制,净化网络空间。规范直销行业发展,推进直销监管现代化建设,强化直销企业合规经营监管。

5.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

建立网络交易监管配套规范,健全完善网络交易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数据库,建立网络交易监测常态化机制。开展“网剑”等网络交易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网络售假、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6.加大广告市场监管力度。

健全广告监管机制,完善监测制度,强化监管执法,突出重点媒介、重点行业广告监测监管。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建立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高等院校、重点广告活动主体协作交流机制,引导广告业转型升级,推动广告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守牢市场安全底线。

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巩固质量安全稳中向好的基础,坚守市场安全底线,突出监管重点,完善机制手段,切实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水平。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落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食品安全部门监管责任,完善沟通协调、决策咨询、风险研判、风险交流等工作机制,健全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格局。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县创建工作。

强化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加大“互联网+”在食品生产监管中的运用,强化特殊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鲜湿类米粉、白酒等高风险食品生产过程监管。加强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开展食品生产小作坊提升行动,提升土榨花生油等品种小作坊风险防控能力,推动食品生产行业质量水平提升。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健全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开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不断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强化食品经营质量安全监管。督促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标签标识管理等规定。持续做好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每年总批次数量逐年增长。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全区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加强网络订餐等新兴业态餐饮服务监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率达100%。到2025年,全区食品销售者100%实现信息化动态风险分级管理。持续加强特殊食品经营单位专区专柜监管。

强化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治理食品生产环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养老机构、企业食堂等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通过传销、违规直销、虚假宣传等方式营销特殊食品违法行为。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重点加大小吃店、快餐店、中小餐馆的餐饮具、复用餐饮具、餐具清洗(涤)消毒用品的监管力度。

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提升工程,建立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机制,把风险研判成果转化为针对性监管措施,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食品安全重点问题,加大食品抽检和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建设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统计分析系统,规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制度,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持续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努力实现食品质量安全全覆盖全链条可追溯。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健全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三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完善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应急协作机制,全面提高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专栏1:“八桂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建设

基于全区“一盘棋”思路,拟建设与国家平台相衔接、全区统一的“八桂食安”智慧监管平台。横向上同级食安委成员单位业务板块的智慧监管平台与纵向上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三级的智慧监管平台既保持独立,又基于交互机制全部纳入“八桂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实现一网归集、互联互通、服务各方的功能,保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智慧监管的协同联动。与此同时,健全安全防范和风险预警机制,强化保密措施和数据保护,有序推动自主可控的智慧监管平台建设。

2.加强药品安全监管。

推进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探索推行药品监管质量管理体系和绩效评估考核制度,推进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提升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强化药品安全风险管控,严守质量安全底线。强化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健全自治区级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配备,提高药品监管队伍“复合型”人才比例,全面提升药品监管队伍素质。加强自治区级检验检测机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完善设区市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监管数字化转型,推进药品精准监管和智慧监管。加强协同联动,强化药品全环节监管“无缝”对接,增强监管效能。强化疫苗、血液制品等高风险药品的重点监管,加大无菌药品、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和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药品(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加强疫苗批签发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强化药品全环节监管,严厉查处药品生产和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两品一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专栏2:药品安全监管提升工程

1.按照国家监管能力建设相关标准,分批推进地方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药品监管机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推进监管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2.实施国家(广西)药品“智慧监管”工程,建设药品监管、服务平台,提升药品全生命周期数据汇集、关联融通、风险研判、信息共享能力,实现跨层级、跨地域协同监管。

3.实施自治区级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能力建设工程。建设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材质量监测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国家中药材质量等级评价研究中心、化学药品危害评估研究中心、中药壮瑶药质量评价与标准研究实验室二期工程、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产品检测中心、中药和民族药数字化基础数据库等。推进十米法电磁兼容(EMC)实验室、医用软件检验实验室、医院用设备及器具检验实验室、光学医疗器械检验实验室、口腔医疗器械检验实验室、康复辅助类医疗器械检验实验室、物理治疗医疗器械检验实验室、临床检验用医疗器械检验实验室、急救及生命支持医疗器械检验实验室、电子医疗器械检验实验室、中医医疗器械检验实验室、精密分析仪器实验室、医用材料实验室、注输和护理实验室、医用防护和感染控制产品实验室、体外诊断试剂PCR实验室和医疗器械生物安全评价实验室建设。

4.实施国家药物警戒信息系统(广西)建设工程。建设药物警戒省级数据中心云平台,推进与疾控AEFI系统数据共享和对接,将辅助上报系统普及到全区二级上报机构。

5.实施监管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加强专业教育培训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机关干部“复合型”人才比例,有计划地重点培养高层次审评员、查验员。

3.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强化特种设备风险防范和检查整治。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实施细则,推进特种设备实施分类监管。加大对存在区域性、普遍性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频次,做好重大活动和节假日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学校、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的重点风险防控。开展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治,有效预防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隐患,落实整改闭环。到2025年,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低于0.34

提高特种设备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开展相关知识培训、法规宣传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家库和应急队伍库,完善特种设备基础数据、地理信息等资源库。落实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制度,落实事故预防和纠正措施。

专栏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

开展特种设备实验室及检测装备能力提升建设。重点建设广西防腐保温联合技术中心、北部湾石化装备检测与安全技术研究中心、电梯和起重机安全评估与节能研究实验室。以实验室为核心,整合相关仪器设备,实现仪器设备之间的功能协作、共享利用和配套。

4.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分析。加强产品监管数据、消费者投诉举报数据、产品伤害数据采集以及社会舆情监测,有效归集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风险信息、伤害信息,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动态分析研判运用工作。建立监测研判结果监管应对机制,提高处置不同质量问题和风险能力。

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后处理。扩大产品抽查覆盖面,强化抽查结果应用,对抽查不合格结论实施全区互认共用,对不合格产品实行生产、流通双向追溯。

加强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制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实施重点产品严格监管。建立产品监督抽查与监测研判结果联动机制,针对不同质量问题、风险情况,采取对应的监管措施。建设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立产品质量信用分级监管机制,建立产品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支持行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评级、信用评价,推动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激发市场消费潜力。

主动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加大消费维权力度,优化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1.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协调机制,发挥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作用,强化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加强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消费维权联系点建设,夯实基层维权网络基础。加强12315”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建设,健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费者维权服务体系。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发挥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作用。开展设区市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推动形成消费者满意度指数发布机制。

提升消费维权效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维权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强化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探索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完善诉讼、仲裁与调解对接机制,推动构建消费纠纷“大调解”格局。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多渠道多形式公开投诉产品和服务信息。加强“12315”数据分析研判和应用,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加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深入推进电子商务、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优化完善广西放心消费创建平台,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广西地方标准的实施,全面提升创建活动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进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落实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鼓励线下实体店自主承诺无理由退货。压实网络交易平台责任,不得干涉经营者的自主经营,并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对违法行为及时处置和报告。建立重点产品和服务消费后评价机制,完善消费全过程安全防范机制。

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创新消费教育手段,引导科学理性消费,构建社会化的消费教育引导网络,着力提升消费者维权能力。支持消费者组织通过消费体验、消费调查、比较试验、消费警示等方式,提示和防范消费风险。加强新型消费发展相关政策宣传,深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动,倡导绿色健康安全消费理念。

3.加强消费领域市场监管。

加强重点消费品监测抽检。加强线上线下商品质量抽检,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开展消费品质量状况分析评价,建设一批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点,健全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健全服务质量监测与评估机制。完善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消费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完善应急处置方案。

加强新型消费领域监管。健全新型消费服务标准体系,统筹推进网络购物、社交电商、跨境电商、直播带货、在线教育、在线文娱、智能休闲、智慧旅游、在线健康诊疗、外卖配送、网约车、住宿共享等重点领域监管,促进新型消费健康发展。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严厉打击违法出售、提供、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全面促进农村消费。优化农村消费环境,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监管机制,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规范农村市场秩序。

(五)打造创新创造品牌,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水平。

坚持将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桂和商标品牌强桂战略,积极服务产业振兴、乡村振兴战略。

1.推动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

建立以运用为导向的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机制。在自治区重点发展的产业集群中布局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实施系列专利导航项目,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专利链,培育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增强核心竞争力,助力产业振兴。加大商标品牌培育力度,加强市场主体商标注册指导。建立地理标志资源信息库,重点支持脱贫地区培育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着力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和特色地理标志产品,推动形成具有广西特色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集群,助力乡村振兴。

2.促进高价值知识产权运用。

进一步完善中国东盟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实现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展示、对接、交易、流转、结算等服务。建立以南宁为核心、各设区市为支点、覆盖全区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网络,促进专利成果转化。进一步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聚力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区域公用品牌效应,推动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探索知识产权与产业融合发展新业态,打造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综合运用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措施,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收益共享与风险分担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进一步完善广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息发布平台,14个设区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实现全覆盖。引导和支持广西市场主体积极参加全国商标品牌评价活动,全面提升广西商标品牌价值,实现广西商标品牌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

3.实行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

推进知识产权地方立法,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条例》。加快构建行政和司法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保护模式。建立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通报和会商制度,保障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进执法装备和手段现代化、智能化,建立知识产权“智慧监管”系统,提升知识产权智慧执法能力。加强行政执法,重点查处假冒注册商标、违反禁用规定使用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对侵权假冒案件的统计分析与监测,提升执法覆盖面和精准度。进一步厘清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健全执法机构,配强执法人员,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广西分中心建设。推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专利保护信用体系建设。构建知识产权多元治理体系,加强诉调对接,推动调解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指导行业协会、商会牵头成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共同应对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依托各地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重点产业园区等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建设,打造一批知识产权保护样板。

4.优化高效能知识产权管理。

健全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共同策划推动知识产权重大项目落地,协同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推动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建设。开展大规模知识产权培训,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素质和业务能力。实施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指导支持重点企业牵头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加强引导规范专利、商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5.打造高标准知识产权服务。

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构筑知识产权服务新地标,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链条,涵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代理、咨询、评估、维权援助、融资、交易、许可等领域和环节。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支持各类产业园区建设面向当地重点产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提升高校、科研院所、图书情报机构、行业组织等机构的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支持建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建设一批商标品牌服务指导站,成立商标服务专家顾问团或服务队,开展商标业务指导,引导企业提升商标意识。

专栏4: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能力提升工程

推动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建设,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依托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中国-东盟(广西)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中心、中国-东盟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作为培育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优势企业集群、高价值专利集群、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提升广西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水平的基地和辐射源头。

(六)打造质量发展品牌,提升市场供给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关于“把住质量安全关,推进标准化、品牌化”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质量变革促进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夯实质量基础设施,服务高质量发展。

1.推动质量全面提升。

统筹实施质量强桂战略。完善质量工作指标体系,优化质量工作考核方式。构建政府监管、企业主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质量共治格局,促进各级政府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质量发展、质量安全工作,形成更加完善的质量发展和质量安全体制。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形成质量强桂工作长效机制。推进质量法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质量共治责任体系。

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强质量比对研究,开展产品质量“问诊治病”和产品生产企业“强身健体”活动,研究制定质量问题解决方案,进一步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创新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小微企业产品质量提升。推进我区质量服务“一站式”平台体系建设,强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要素良性协同,为地方产业发展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生命周期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完善广西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开展重点服务行业质量监测,促进服务质量水平提升。

加强质量品牌培育。开展卓越绩效导入和质量奖获奖企业培育行动,进一步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加强中国质量奖和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培育,对质量管理先进、追求卓越、成绩显著的企业(组织)给予表彰奖励,打造一批竞争力强、附加值高、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和质量先进标杆,激励广大企业和全社会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支持中小企业产品研发、质量攻关。鼓励地方加强质量发展工作,积极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创建。

专栏5:质量提升工程

1. 围绕战略性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组织开展质量攻关和群众性质量创新活动,攻克一批关键共性质量难题。选取重点产品(行业)加强质量比对研究,开展“问诊治病”行动,选取14个重点区域、50个以上重点产品(行业)持续开展质量提升,到2025年,全区产品、工程和服务整体质量水平和竞争力显著提升。

2. 推进质量服务“一站式”平台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能力,到2025年,建成以自治区级平台为示范引领、市级平台为区域枢纽、县级平台(站点)为补充的“1+14+N”全覆盖质量服务“一站式”平台体系,制定发布广西质量服务“一站式”平台地方标准,平台运行实现一体化、信息化、标准化、专业化,服务模式成熟,质量服务有效覆盖全区,并辐射粤港澳大湾区、东盟地区,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2.夯实质量基础设施。

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建立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有机结合、协同发展的先进标准体系,推动地方标准向以公益性标准为主的方向过渡,推动市场类标准符合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的需要。鼓励相关机构和企业参与国家和国际标准制定。重点围绕战略性集群产业、现代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加快建立健全标准体系。进一步推动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高质量的企业标准转化为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制定并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进一步完善服务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扩大标准覆盖面,继续推动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创建自治区级标准化试点,力争获批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在全区范围开展标准“领跑者”对标达标专项行动,鼓励支持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等标准化行为活动,探索制定企业参与标准“领跑者”对标达标专项行动、标准化试点示范等标准化活动的激励机制,以标准的提升促进质量的全面提升。实施“先进标准+”工程,推动标准提档升级,加快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鼓励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服务工作。

夯实计量基础地位。实施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立与改造升级工程,进一步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与管理。重点加强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强制检定领域和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的计量标准、计量器具、计量方法的研究。强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军民共建共享。加快新型计量测试技术的研究应用,围绕广西工业振兴、绿色发展、质量提升重大战略,着力解决广西先进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精品碳酸钙、制糖等重点产业发展中的测量瓶颈问题,着力推动中小民营企业计量检测能力提升。进一步明确计量技术机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大力提升计量技术机构基础保障能力,探索计量技术机构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服务社会需求、开展协同创新的新机制。

加强认证认可工作。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发挥认证机构第三方服务功能,树立质量体系管理意识,加强对企业的质量体系建设培训和认证增值服务,引导更多企业获得管理体系认证。聚焦农食产品、林木产品等广西特色优势产业,大力推行国家有机产品认证、中国香港优质“正”印认证、中国香港绿色标志认证、“广西优质”认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等高端品质认证,促进广西特色产品质量提升。大力推广国家有机产品认证,加快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推行“互联网+认证监管”方式,建立质量认证全过程追溯机制和认证检测信用监管体系。加强获证企业和产品的证后监督,保障获证产品的质量符合认证的一致性、有效性。

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能力。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大健康、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工业互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加快国家级、自治区级质检中心、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各地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检验检测认证的支撑服务能力。全面实施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检验检测龙头企业和机构到广西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设立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加快建设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二期工程,进一步提升服务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检验认证能力和范围。

提升质量基础科技创新水平。发挥市场监管技术优势,积极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国质量基础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努力提高市场监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深入开展前瞻性技术研究,加快技术储备。组织开展计量、标准化、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监管技术、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科研攻关,力争在能源计量技术研究、量值传递与溯源关键技术、技术标准创新工程、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关键技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关键技术、重点产品、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关键技术等技术研究上实现创新突破,提升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能力。

专栏6:质量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1.加快构建先进测量体系。到2025年,全区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30项,可自主量值传递溯源的计量器具900种。

2.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8000张,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000张,食品农产品认证证书2000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500张,中国香港优质“正”印认证、中国香港绿色标志认证、中国香港安全标志认证证书500张,“广西优质”认证证书100张,低碳、绿色建材产品认证60张。

3.加强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新增2个国家质检中心或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市场监管科研创新平台;支持100个以上项目开展科研创新攻关。

(七)积极融入重大战略,主动服务开放合作。

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牢固树立开放发展理念,服务构建“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格局,主动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粤港澳大湾区、西部大开发等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为开放合作提供支撑。

1.深化市场监管交流合作。

深化与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推动市场监管机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等方面与国际规则相衔接。加强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以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等相关政府部门、技术机构和社会组织的交流,扩大市场监管领域国际合作。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增强区域及省际市场监管领域合作联动,参与执法协作、竞争政策、消费维权等领域合作对接,协同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大市场。

2.支持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拓展企业开办0.5个工作日+零成本”、“证照分离”两项改革成果;推进自贸试验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跨部门联合审批试点;推进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区通办”两个全覆盖。围绕构建面向东盟的跨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在自贸试验区引入和建设一批检测、检验、认证、评价等专业机构。推行专利代理机构审批告知承诺改革,鼓励专利代理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自贸试验区,推动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服务集聚,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3.推动面向东盟质量基础设施交流合作。

推动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走出去,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广西全方位开放发展。围绕广西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国内外消费品和大宗贸易产品标准达标对标研究,推动广西特色产品标准国际化。加强与东盟国家的标准化合作与交流,持续举办中国东盟标准化论坛。持续深化国际计量交流合作,加快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东盟计量研究中心等高水平计量检测平台建设,加强对东盟发展中国家的计量援助活动,积极参与针对发展中国家的计量能力建设和知识转移活动,带动我国量传溯源输出至东盟及“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大力推进CEPA先行先试示范基地建设,继续深化并扩大与中国香港STC合作成果,吸纳国内外知名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入驻广西。促进与东盟国家教育科技交流合作,重点建设中国东盟质量工程教育基地。

4.积极服务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

支持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支持试验区与国际先进医药企业合作,在试验区开发各类创新药和国家鼓励类仿制药,推动国家鼓励类仿制药在试验区便捷上市;支持防城港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推动建立完善医药创新有关的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支持百色、东兴、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加强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冷链物流监管,指导帮扶国家铝金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二期)、百色市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申请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工作。

专栏7: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建设

1.建设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二期工程。

1)“国家大健康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工业互联网系统与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西)”(二期工程)。重点建设轻工、化工、机电、茧丝绸、环境保护、消防检测、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电磁兼容、医疗器械、新能源、新材料、汽车零部件等实验室。国家大健康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将围绕“医、养、管、食、游、动”全产业链要素,增加毒理、药理、病理、中药材、新药注册、疫苗、保健品、生物安全、基因、医疗器械等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供给,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国家工业互联网系统与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西)将围绕工业“智能+”布局,提升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等工业互联网发展支撑服务能力,为广西乃至西南地区补齐质量基础设施短板,并利用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平台优势,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孵化基地,培育孵化工业互联网、智能工厂、工业机器人应用等试点示范企业。

2)建设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东盟计量研究中心(二期工程)。重点建设国家量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西标准物质研发中心、广西大健康计量中心,电离辐射计量实验室、电力高压计量实验室、大力值计量实验室、机动车计量检测实验室、电磁兼容实验室等。实现加大对制糖产业及相近的食品加工、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机械加工、电力、医疗设备、电子信息产品、港口物流等产业的服务力度,提升中心检测能力。进一步拓展与东盟国家的计量合作交流,建立长效机制,举办计量技术培训和交流活动,培养面向东盟的计量领域高层次人才,共同开展科学研究,满足覆盖广西“三大三新”产业计量服务及助推我国计量科技成果向东盟市场的转移与应用,为我国企业和产品走向东盟以及中国东盟国际贸易提供计量支撑。

2.持续推进东盟标准化研究中心建设。进一步扩大东盟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品种及范围,与东盟国家共同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交流合作。围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探索推进成员国重点领域标准的协调一致,减少不必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培养一批懂外语、懂标准、懂规则的高水平国际标准化人才。加快建设广西标准智慧展示中心(二期工程),同时设立广西标准化教育促进中心。

3.设东盟特检中心。加强与东盟国家在内的相关国家的双多边合作,构建中国东盟特种设备管理、检测和科研交流合作长效机制,实现检验检测技术深度合作。在东盟国家独立或联合开展检验检测服务,助力中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走进东盟。

(八)健全完善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着眼加快构建现代化市场体系,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工具,加强科技支撑,提升市场综合监管效能。

1.健全信用管理体系。

加强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惩戒、激励和信用修复等制度。优化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明确企业信用信息公开范围、内容、期限,建立权威、统一、可查询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工程质量等重要民生领域,强化信用约束,发挥信用监管效能。建立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的“黑名单”制度,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失信惩戒措施清单,规范失信行为认定依据、程序,强化失信惩戒力度。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

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建立全区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指标体系,精准了解企业信用风险状况,为各个领域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供重要考虑因素,实施差异化监管。建立风险预警预判机制,构建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模型,对企业主要风险点实施监测,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整体信用风险状况进行数据分析研判,及早发现苗头性、区域性、行业性风险,有效推动监管关口前移。聚焦企业信用与企业利益的正向关联规律,发挥信用监管导向作用,加强信用信息深度开发利用,引导消费者和企业合作方根据企业信用程度评估消费风险、商业合作风险,切实用市场力量约束企业违法行为。

2.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完善并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更多事项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进一步厘清监管事权,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推动“两库”标签化管理、动态管理。加强政府部门间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完善“互联网+监管”,实现重要监管业务在线办理、信息及时上传、问题及时处置。科学运用信用监管风险分类结果,通过大数据分析,自动识别市场主体风险,挖掘监管重点,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范围、对象和频次,实施差异化检查,提高监督检查的靶向性、精准性。推进制定各领域、行业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和实施指引。

3.完善宽严相济的监管工具。

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生事物发展规律研究,分类施策、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在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前提下,留足发展空间。加大对企业的行政指导力度,充分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书面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相关行为。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对主观恶意较大、屡教不改、屡禁不止,以及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秩序危害较大的违法行为,实行依法严惩、净化市场。

4.推进智慧监管。

进一步完善广西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市场监管数据资源应用中心及智能化指挥中心,实现数据自动化采集、数据汇聚和治理、数据共享交换及应用,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电子政务服务水平。构建广西市场智慧监管中枢,总览市场监管工作状况和重点监管领域的发展态势,强化风险预警预测和管控,提升应急处置和业务协同水平,推动监管精准性和智能化,服务市场监管决策和改革创新。建设广西市场监管信息基础设施保障平台,对数据中心、专网采用升级改造方式,形成壮美广西市场监管云,纳入壮美广西政务云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结合大数据技术及市场监管业务发展趋势,建立符合广西市场监管发展需求的信息基础和应用标准规范。

专栏8:智慧市场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

基于市场监管数据中心的各类业务数据汇聚,建成“智慧市场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统一认证和登录,实现市场监管集中风险管控,支持辅助决策和预警,实现以数据驱动市场监管业务的创新发展。建设智慧监管APP,融合移动办公、业务处理、市场监管、执法办案、数据报表等功能,实现市场监管全业务移动化处理,满足基层外出上门办理证照、年报公示、执法记录等业务需求,方便各类市场主体及机构办理市场监管相关业务、了解市场监管领域相关动态。构建智慧监管中枢,总览市场监管工作状况,实现重点工作的动态掌控、监管资源的动态调配、监管对象发展趋势的实时监测、业务数据的深度挖掘和分析等,推动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实现重大问题和风险的快速发现、研判和预警、专项业务的综合协调、重要改革任务的统筹推进以及领导决策的数据和技术支撑。整合视频会议系统及设备、大屏设备等软硬件,建成贯通全系统的市场监管应急处置体系,支持区局对全区突发事件进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办案、市场准入一体化、统一标准等信息化建设。

(九)健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快形成政府部门协同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行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

1.建设市场监管协作合作平台。

完善协同治理机制,坚持齐抓共管、各尽其责、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地方、部门市场监管协同联动,建立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市场监管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着力构建市场监管协作合作平台,推动监管标准互通、违法线索互联、处理结果互认,巩固和完善食品、药品、文化旅游、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协作机制,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新格局。巩固和完善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强化组织协调、专题会商,突破体制性障碍。围绕市场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整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力量,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综合执法。

2.强化市场主体责任。

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引进先进管理方法,履行法定义务,不断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规范企业信息披露,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将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引导市场主体弘扬企业家精神,坚持诚信守法,勇于担当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

3.提升行业自律水平。

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规划和政策法规,制定发布行业产品和服务标准。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公益诉讼、专业调解工作。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评奖等行为。

4.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快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市场中介组织,提升市场专业化服务能力,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拓展政务新媒体投诉举报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更好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修订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完善对恶意中伤生产经营者、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打假”行为的认定细则和处罚制度。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制度。

(十)优化监管支撑体系,夯实履职尽责基础。

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管法规制度体系,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基层基础建设,加快健全队伍保障体系,彰显市场监管文化,有效提升市场监管履职尽责能力。

1.健全法规制度体系。

构建完备的市场监管地方性法规体系。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食品药品安全、营商环境优化、质量基础设施等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立法。加强市场监管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增强法规规章的时效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文件制定程序,健全清理评估工作机制。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和公示制度,健全风险评估制度。

完善监管执法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应当依法公开的执法信息100%及时主动公开。组织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案卷评查,加强专项执法检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厘清市场监管执法职责边界。建立健全自治区本级权责事项、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重点监管事项“三张清单”。制订重点领域监管规则和基层监管执法标准。

2.健全综合执法体系。

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推动执法重心下沉,打牢市场监管基层基础,推动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综合执法格局。不断建立协同高效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

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建立健全教育、公安、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海关等职能部门间执法协作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区域执法协作机制,重点加强区域间打击侵权假冒、食品安全以及新业态等领域执法协作,推动信息共享,提升执法效能。健全完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大要案件案源管理、情况上报、指定管辖、案情研判、挂牌督办等制度,完善部门内部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联动等协调机制,实现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一盘棋”。

3.筑牢市场监管基层基础。

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规范基层监管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执法证件、执法装备。健全完善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资格认证。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健全执法办案容错纠错机制,提升基层履职尽责积极性。健全完善市场监管所内部管理、经费保障、人员培训、政务公开、奖惩等制度。

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市场监管所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符合有关建设标准要求,业务用房相对独立。完善行政裁决审理庭、调解室、物证室等场地设施。市场监管所配备工作必需的执法车辆、专业技术车辆,配备监管执法、检验检测、突发事件应对等执法装备,配备必要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基础网络,努力提升市场监管所装备专业化、现代化水平。

4.健全队伍保障体系。

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举办全系统大练兵、大比武,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建立执法办案通报表扬制度,组织“执法办案能手”、“典型案例”等评选,树立强执法强监管导向。加强岗位练兵和以案代训,持续推进食品、药品等领域职业化队伍建设,打造敢办案、能办案、办成案的综合执法队伍。

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校建设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相关学科,充分发挥广西市场监督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广西质量工程学校等市场监管教育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市场监管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行政管理、专业服务等人员培训或轮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多层次人才培养。

专栏9:市场监管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1.筹建广西市场监督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在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教育园区(西片区)筹建广西市场监督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服务市场监管改革发展需要,推动市场监管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学院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约7亿元,规划占地面积540亩、在校生规模8000人以上。专业设置突出市场监管特色,围绕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商标广告、检验检测、计量标准、知识产权等领域的监管和服务进行专业的规划设置。

2.广西质量工程学校新校区建设。着眼于广西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需求,建设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新校区,建成后可满足中高职在校生3000人办学需求。通过构建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有效衔接的质量类特色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深化质量专业群内涵建设,开展质量人才培养、质量研究与教育培训、社会服务等,服务广西地方高质量发展。通过全面深化校企合作,着力打造产教深度融合,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加强市场监管文化宣传。

加强市场监管文化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文化的引领作用,以文化人、以文聚力,切实增强市场监管系统的凝聚力、生命力、战斗力。

营造市场监管文化。把握文化建设规律和市场监管工作特点,准确构建新时代市场监管文化建设的核心理念、价值标准、行为规范和制度体系。建设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文化阵地,强化典型引领,深化文化认同,以文化推进市场监管机构融合、队伍融合、业务融合。树立公平正义、团结和谐、奋发向上、可亲可信的市场监管形象。

加强市场监管宣传。构建具有广西市场监管特色的融媒体宣传矩阵,不断提升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能力。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引导,增强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和消费维权意识。加强科普宣传,推动市场监管科普宣传进农村、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进校园。规范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舆情监测机制建设。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规划印发后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意识,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重点任务、进度安排,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落地落实。

(二)统筹规划衔接。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规划衔接,注重工作协调,根据市场监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把相关目标任务与本地市场监管工作紧密结合,完善细化工作措施,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三)强化监测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机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加强对规划实施效果的动态追踪和反馈,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适时改进工作措施,及时协调解决,推动实现各项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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