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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市监发〔2022〕10号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市场监管
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管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广西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
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广西市场监管普法力度,增强法治意识,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广西市场监管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提高广西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提升广西市场监管干部、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增强广西市场监管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广西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十四五”时期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牢固树立,广西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广西市场监管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基本形成;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广西市场监管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明显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对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的知晓度、市场监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广西市场监管普法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以满足广西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工作,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广西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广西市场监管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立法、执法、执法监督、复议应诉、投诉处理、日常监管等全过程、各环节。
二、明确广西市场监管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广西市场监管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广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作为各基层党组织和市场监管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把宪法学习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和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遵守维护民法典,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
(四)深入宣传与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市场监管部门为执行主体的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任务,适应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行政许可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市场准入相关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适应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大力宣传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深入宣传与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网络平台监管、广告监管、价格监管、信用监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等法律法规,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透明、规范、便捷、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大力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促进充分竞争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食品药品安全、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广西市场监管部门增强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宣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执法部门通用法律法规,规范广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推进广西市场监管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大力推进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推动普法与治理集成,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市场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重点加强市场监管干部、市场主体、消费者普法工作。
(一)加强市场监管干部法治能力培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引导广西各级市场监管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持续提升法治素养。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活动,加强法治教育;市、县(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脱产培训;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培训。加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成就和经验的宣传,传播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时代强音,扩大影响力、增强认同感。加强日常学法、岗位学法,运用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方法,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广西市场监管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养。
(二)加强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教育。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倡导各类市场主体不断提升诚信守法意识,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推动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开展“法律进网络”活动,针对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实际,推进互联网平台依法治理,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互联网企业自觉履行市场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加强对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社会热点案(事)件的法治解读评论,传播法治正能量。
(三)加强消费者依法维权教育。积极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7世界食品安全日”、“6·9”世界认可日、质量月、“10·14”
世界标准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消费保护、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打击传销、互联网消费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利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来以法释惑,以案讲法,增进其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营造全社会关注、重视、支持市场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着力提高广西市场监管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法规规章制修订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争取最大共识。组织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通过举办知识竞赛、培训会议、专题培训班、业务研讨会等形式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宣传培训,保障顺利实施。
(二)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过程。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增进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执法的认同感。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通过严格执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以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主题开放日、在报纸媒体刊发领导署名文章和专访等形式,宣传广西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工作成果,提升社会公众市场监管法治意识。
(三)把普法融入日常监管过程。在行政许可、检查、确认、奖励、裁决、备案等工作中,加强释法析理,引导服务对象依法办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四)创新普法手段。推进“智慧普法”,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积极运用新媒体推进网络普法,探索拓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征集和组创市场监管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普法作品,建立并不断扩充市场监管普法宣传资源库。
(五)丰富普法活动。继续举办“市场监管大讲坛”等普法活动,大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和业务知识。组织参加总局定期开展的“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等场所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五、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推进市场监管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市场监管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法治宣传教育重点任务和责任部门,细化任务分工,做到普法计划、内容、人员、时间、效果“五落实”。
(二)健全普法机制。贯彻执行市场监管领导干部、监管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工作合力,推动形成法制机构牵头协调、各业务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广西市场监管普法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对法治宣传教育的参谋助手作用。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三)落实普法责任。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明确普法责任分工,编制并完善市场监管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重点对执法队伍、监管对象、社会公众宣传业务领域内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工作,加强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
(四)保障普法经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预算管理,根据年度工作需要,安排普法经费,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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