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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26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4-29 10:39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

会议第202426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郭显芳、石方雪、许承斌、罗挺、朱雨、杨崇杰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的建议(第2024265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数据局等部门深入推进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建设工作,积极打造“营商广西·桂在便利”服务品牌。

一、构建全区统一的响应处置组织体系。20238月,在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框架内,成立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组织领导全区响应处置工作;目前,14个设区市、111个县(市、区)均已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自治区和设区市12345热线设置34个工作专席,县级以上政务服务机构设置149个专门窗口;将全区6529家党政群团部门、企事业单位纳入承办单位、落实首席代表,近万名工作人员参与保障机制运行。形成了纵向贯通区市县乡镇,横向覆盖委办厅局,汇聚各方合力的响应处置工作协调体系。

二、搭建便利易用的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平台。推动全区各部门33条服务热线,“智桂通”、“智管云”、“两个健康”等服务平台整合到“12345”热线,实现“一个入口接收诉求”。依托12345热线平台,建设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线上专区,借助技术赋能,实现问题受理、分办、处置、督办和评价全流程闭环管理;经营主体可以像查询快递一样,全流程查看、追踪工单办理情况。上线“桂商码”,与“经营主体服务码”、“桂通码”数据共享、融合应用,实现问题“扫码问、码上办、码上查”,提升了问题反映便利性。

三、规范问题响应处置流程。出台了《广西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运行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明确了问题受理、科学分办、解决处置、跟踪督办、反馈评价等各环节办理流程,保障“有诉必应、接诉即办”,把“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回访评价”、“考核运用”、“分析建言”等制度落到实处。完善了《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部门职责清单》,厘清55个部门1247项具体承办职责,解决因权责不明导致的推诿扯皮问题;对疑难复杂事项,指定牵头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协同推进。

四、完善督办机制。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实行日常督办、挂牌督办和约谈督办三级督办制度。目前,各设区市已发出日常督办函超过35件。实行办件质量核查制度,安排专人核查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工单办理质量,对发现的系统性、疑难复杂等问题,以专题会议研究、移送问题线索及部门会商等形式推动解决,现已向相关部门、设区市移送高频问题线索超过55条,推送疑难问题4项,涉及经营主体集中反映的光伏建设管理、学校食堂经营和燃气安装、生育保险等方面问题。问题解决率由20238月机制运行初期的48.83%提升至今年2月的59.62%

五、强化结果运用。动态监测设区市、自治区相关部门响应处置工作,形成3期监测报告,上报自治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小组,抄送各成员单位,为准确研判形势和科学决策建言献策。实行评价制度,每月全量回访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工单,真实准确统计经营主体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相关数据提供自治区政府督查室,用于全区推动实体经济发展通报排名,目前已报送7期数据。

六、开展系列宣传推广、培训活动。在广西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广西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的目的、意义以及运行情况。强化响应处置相关工作宣传解读,全区举办专题宣传活动414场,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度。利用新媒体技术举办2期视频培训班,在线观看及后续观看超过10万人次,不断提升全区各级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协调机构人员及各部门承办人协调处置经营主体反映问题的能力素质。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继续努力,终端见效”的要求,落实《2024年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要点》各项措施,持续打造“营商广西·桂在便利”服务品牌,推动全区营商环境优化,不断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进一步强化统筹调度。强化指挥调度,工作小组办公室实行每月例会制度,加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指挥调度,持续强化“穿透式”管理,实现跨层级调度;完善信息报送、监测指标通报制度,强化对全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指导。加强工作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响应处置工作有机协接、相互促进;加强统筹协调及工单流程管理;做好响应处置全流程闭环管理的技术保障。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专责组职能落实,工作小组各专责组投入实质化运行,定期研究解决重点工单,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问题解决。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牵头单位、设区市工作协调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专职开展工作;在各级承办单位全面推行首席服务代表制,提升工单办理效率和质量。加强信息采集利用报送,定期形成全区响应处置机制运行情况简报、专题材料等呈报工作小组、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抄送各市县。

三是进一步筑牢工作基础。加力推进专区建设,实现14个设区市、各级各相关部门依托专区对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处置全覆盖;持续整合归并各类问题反映渠道,进一步打通各渠道与专区系统的数据链路;不断完善专区功能,提升专区系统的智能化精准化服务水平;建立完善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知识库并动态更新。加大专席人员力量投入,充实响应处置工作专席人员力量,推动各成员单位、问题多发单位向工作小组办公室和专席派驻专业人员。建立由相关部门业务骨干或行业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为响应处置工作提供智力支撑。组织开展正反面典型案例选树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提升工单办理质量。

四是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主动靠前服务,探索通过构建民营企业网络专题会议、网络问卷调查等机制,主动收集问题,及时了解经营主体的困难和关切。逐步提供增值服务,创新开展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增值服务,加强与“经营主体服务码”、自治区惠企惠民政策平台互相连接,推动相关惠企政策和行业政策精准直达。

五是进一步推动终端见效。提升反映问题质量,鼓励引导企业决策者和中高层管理人员消除顾虑,反映企业实际困难和实质性问题。加大工作监测力度,针对问题反映工单高发类别、高频词汇,强化综合分析研判,精准定位问题源头,促进问题的实际性解决。健全考评制度,科学设定设区市、自治区本级承办单位月度考核指标。研究出台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专席工作人员考评等相关制度。深化督促落实,常态化开展三级督办和正反面典型案例通报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办件质量抽查检查,提升响应处置质量和效果;推动各媒体配合开展监督问效活动,加强正面引导,适时曝光典型问题。强化响应处置结果转化运用,将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情况纳入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简报;每季度总结梳理共性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推动相关部门系统性解决;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形成营商环境优化问题清单,报送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六是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和知晓度。加强宣传推广,依托“报、网、端、微、屏”全媒体传播矩阵,大力宣传“桂商码”和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打造“营商广西·桂在便利”服务品牌。探索开展志愿服务,依托现有的基层志愿者服务队,为经营主体提供政策宣讲、需求对接、诉求协调、风险预警、合规引导等服务。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各级各有关部门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协调机构人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2024424日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严梽铭;07715532106

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北海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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