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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起草自治区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统一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人:温志梅;联系电话:0771-5306636;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1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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