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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监督管理处

2024-08-05 12:12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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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推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负责人:邓仲兴;联系电话:0771-5531251;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1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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