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职能 > 机构职能 > 内设机构

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处

2024-08-05 12:00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拟订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据授权承担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工作。依法承担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许可工作。组织食盐生产和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林国梅;联系电话:0771-5837101;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1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