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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季度广西12315投诉举报统计分析报告

2021-04-28 11:4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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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全区各级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接收处理投诉、举报和咨询91593件,同比增长2.49%。已办结88296件,办结率为96.40%。其中投诉17342件,占比18.93%;举报9050件,占比9.88%;咨询65201件,占比71.19%。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1362.76万元。

主要接收渠道:1.通过12315热线电话接收79542件,占比86.84%2.通过互联网平台、APP、微信、支付宝等网络渠道接收11320件,占比12.36%3.通过来信来函、来访及其他渠道接收731件,占比0.80%

二、各市接收投诉举报咨询情况

从投诉举报咨询总量看,超过1万件的有南宁市(33717、柳州市(15206),这2市的投诉举报咨询总量为48923件,占全区投诉举报咨询总量的53.41%。各地接收情况详见表1

1  第一季度全区各地投诉举报咨询接收量情况表

序  号

行政划区

投诉(件)

举报(件)

咨询(件)

合计(件)

1

南  宁

6118

3113

24486

33717

2

柳  州

3224

1587

10395

15206

3

桂  林

1977

942

7050

9969

4

梧  州

489

290

2138

2917

5

北  海

1382

397

3502

5281

6

防城港

406

265

1437

2108

7

钦  州

444

158

2323

2925

8

贵  港

421

284

2110

2815

9

玉  林

1076

1224

3196

5496

10

百  色

420

140

1698

2258

11

贺  州

370

119

1588

2077

12

河  池

356

184

2002

2542

13

309

176

1484

1969

14

293

134

1792

2219

15

自治区

57

37

0

94

16

总  计

17342

9050

65201

91593

投诉分析

2021年第一季度,全区共受理投诉12264件。投诉内容看,数量排在前五位的是合同、食品安全、质量、售后服务、价格投诉,这五类投诉合计8972件,占受理投诉的73.16%详见图1

1  2021年第一季度全区投诉问题Top10分布图

(一)合同

合同问题投诉3138件,占受理投诉量的25.59%合同问题投诉集中在文化/娱乐/体育服务437件、交通工具306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280件、餐饮和住宿服务227件、家居用品211一般食品148件、教育/培训服务138房屋127件、装修建材127件、通讯产品110件、销售服务108件、专业技术服务98件、家用电器95件,合计占合同问题投诉的76.86%。反映的主要问题: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承诺)的侵权行为;利用预付费(卡)形式侵害消费者权益;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订立合同;定金侵权行为;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

(二)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问题投诉2121件,占受理投诉的17.29%。投诉主要问题集中在一般食品1783件、餐饮和住宿服务食品230件、烟/酒和饮料81件,合计占食品安全问题投诉的98.87%。反映的主要问题:无证生产、经营食品;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食品;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发霉变质;虚假宣传等。

(三)质量

质量问题投诉1556件,占受理投诉的12.69%。投诉主要问题集中在居用品248、服装/鞋帽237件、交通工具154件、通讯产品106件、家用电器94件、装修建材91件、药品86件、首饰74件,合计占质量问题投诉的70.05%反映的主要问题在产品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销售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等

(四)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问题投诉1305件,占受理投诉的10.64%。投诉主要问题集中在交通工具185件、家用电器129件、服装/鞋帽90件、制作/保养/修理服务83件、一般食品82件、通讯产品76件、家居用品76件、餐饮和住宿服务64件、装修建材52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49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47件,合计占售后服务问题投诉的71.44%。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不履行自己明示或与消费者约定的三包义务;不履行国家规定的三包义务;无故拖延、无理拒绝履行三包义务;不按约定履行送货或安装义务等。

(五)价格

价格投诉852件,占受理投诉的6.95%。投诉主要问题集中在停车服务216件、物业服务175件、房屋86件、一般食品64件、餐饮和住宿服务60件,合计占价格投诉的70.54%。价格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有:停车收费点未进行价格公示;乱收费,不按价格公示牌收费物业违反相关规定乱收停车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食品价格上涨等问题

四、举报分析

2021年第一季度,全区共接收举报9050件。举报量排在前五位的是广告违法行为3216件、食品问题1312件、价格违法行为778件、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774件、产品质量违法行为441件,这五类问题的举报量为6521件,占举报总量的72.06%。其中,价格违法行为同比下降71.77%,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同比下降32.98%详见图2

2   第一季度全区举报问题分类图

(一)广告违法行为

广告违法行为举报3216件,占举报总量35.54%。反映的主要问题:各类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涉嫌发布虚假广告,使用绝对化用语;其他还有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含有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情形;违法食品广告;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

(二)食品问题

食品问题举报1312件,占举报总量14.50%反映的主要问题: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杂掺假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食品;无证经营;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

(三)价格违法行为

去年同期因新冠疫情影响,消费者聚焦的价格举报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口罩、酒精、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资;今年一季度,与疫情相关的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大幅下降,为778件,占举报总量8.60%,同比下降71.77%反映的主要问题: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等。

(四)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774件,占举报总量8.55%反映的主要问题有:欺诈消费者行为;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对商品或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

五、咨询分析

2021第一季度,全区共答复消费者咨询65201其中,咨询问题属于市场监管系统业务的有12854件,占咨询总量的19.71%;非市场监管系统业务的有20880件,占咨询总量的32.02%;消费维权知识的有31467件,占咨询总量的48.26%

咨询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价格监督;网络交易监管;商品交易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处理;服务消费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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