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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全区各级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接收处理投诉、举报和咨询91593件,同比增长2.49%。已办结88296件,办结率为96.40%。其中投诉17342件,占比18.93%;举报9050件,占比9.88%;咨询65201件,占比71.19%。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1362.76万元。
主要接收渠道:1.通过12315热线电话接收79542件,占比86.84%;2.通过互联网平台、APP、微信、支付宝等网络渠道接收11320件,占比12.36%;3.通过来信来函、来访及其他渠道接收731件,占比0.80%。
二、各市接收投诉举报咨询情况
从投诉举报咨询总量看,超过1万件的有南宁市(33717件)、柳州市(15206件),这2个市的投诉举报咨询总量为48923件,占全区投诉举报咨询总量的53.41%。各地接收情况详见表1。
表1 第一季度全区各地投诉举报咨询接收量情况表
|
序 号 |
行政划区 |
投诉(件) |
举报(件) |
咨询(件) |
合计(件) |
|
1 |
南 宁 |
6118 |
3113 |
24486 |
33717 |
|
2 |
柳 州 |
3224 |
1587 |
10395 |
15206 |
|
3 |
桂 林 |
1977 |
942 |
7050 |
9969 |
|
4 |
梧 州 |
489 |
290 |
2138 |
2917 |
|
5 |
北 海 |
1382 |
397 |
3502 |
5281 |
|
6 |
防城港 |
406 |
265 |
1437 |
2108 |
|
7 |
钦 州 |
444 |
158 |
2323 |
2925 |
|
8 |
贵 港 |
421 |
284 |
2110 |
2815 |
|
9 |
玉 林 |
1076 |
1224 |
3196 |
5496 |
|
10 |
百 色 |
420 |
140 |
1698 |
2258 |
|
11 |
贺 州 |
370 |
119 |
1588 |
2077 |
|
12 |
河 池 |
356 |
184 |
2002 |
2542 |
|
13 |
来宾 |
309 |
176 |
1484 |
1969 |
|
14 |
崇左 |
293 |
134 |
1792 |
2219 |
|
15 |
自治区局 |
57 |
37 |
0 |
94 |
|
16 |
总 计 |
17342 |
9050 |
65201 |
91593 |
三、投诉分析
2021年第一季度,全区共受理投诉12264件。从投诉内容看,数量排在前五位的是合同、食品安全、质量、售后服务、价格投诉,这五类投诉合计8972件,占受理投诉的73.16%。详见图1。

图1 2021年第一季度全区投诉问题Top10分布图
(一)合同
合同问题投诉3138件,占受理投诉量的25.59%。合同问题投诉集中在文化/娱乐/体育服务437件、交通工具306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280件、餐饮和住宿服务227件、家居用品211件、一般食品148件、教育/培训服务138、房屋127件、装修建材127件、通讯产品110件、销售服务108件、专业技术服务98件、家用电器95件,合计占合同问题投诉的76.86%。反映的主要问题: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承诺)的侵权行为;利用预付费(卡)形式侵害消费者权益;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订立合同;定金侵权行为;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
(二)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问题投诉2121件,占受理投诉的17.29%。投诉主要问题集中在一般食品1783件、餐饮和住宿服务食品230件、烟/酒和饮料81件,合计占食品安全问题投诉的98.87%。反映的主要问题:无证生产、经营食品;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食品;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发霉变质;虚假宣传等。
(三)质量
质量问题投诉1556件,占受理投诉的12.69%。投诉主要问题集中在家居用品248件、服装/鞋帽237件、交通工具154件、通讯产品106件、家用电器94件、装修建材91件、药品86件、首饰74件,合计占质量问题投诉的70.05%。反映的主要问题:在产品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销售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等。
(四)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问题投诉1305件,占受理投诉的10.64%。投诉主要问题集中在交通工具185件、家用电器129件、服装/鞋帽90件、制作/保养/修理服务83件、一般食品82件、通讯产品76件、家居用品76件、餐饮和住宿服务64件、装修建材52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49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47件,合计占售后服务问题投诉的71.44%。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不履行自己明示或与消费者约定的三包义务;不履行国家规定的三包义务;无故拖延、无理拒绝履行三包义务;不按约定履行送货或安装义务等。
(五)价格
价格投诉852件,占受理投诉的6.95%。投诉主要问题集中在停车服务216件、物业服务175件、房屋86件、一般食品64件、餐饮和住宿服务60件,合计占价格投诉的70.54%。价格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有:停车收费点未进行价格公示;乱收费,不按价格公示牌收费;物业违反相关规定乱收停车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食品价格上涨等问题。
四、举报分析
2021年第一季度,全区共接收举报9050件。举报量排在前五位的是广告违法行为3216件、食品问题1312件、价格违法行为778件、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774件、产品质量违法行为441件,这五类问题的举报量为6521件,占举报总量的72.06%。其中,价格违法行为同比下降71.77%,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同比下降32.98%。详见图2。

图2 第一季度全区举报问题分类图
(一)广告违法行为
广告违法行为举报3216件,占举报总量的35.54%。反映的主要问题:各类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涉嫌发布虚假广告,使用绝对化用语;其他还有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含有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情形;违法食品广告;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
(二)食品问题
食品问题举报1312件,占举报总量的14.50%。反映的主要问题: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杂掺假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食品;无证经营;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
(三)价格违法行为
去年同期因新冠疫情影响,消费者聚焦的价格举报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口罩、酒精、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资;今年一季度,与疫情相关的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大幅下降,为778件,占举报总量的8.60%,同比下降71.77%。反映的主要问题: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等。
(四)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774件,占举报总量的8.55%。反映的主要问题有:欺诈消费者行为;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对商品或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
五、咨询分析
2021年第一季度,全区共答复消费者咨询65201件。其中,咨询问题属于市场监管系统业务的有12854件,占咨询总量的19.71%;非市场监管系统业务的有20880件,占咨询总量的32.02%;消费维权知识的有31467件,占咨询总量的48.26%。
咨询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价格监督;网络交易监管;商品交易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处理;服务消费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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