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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78期)

2025-08-08 22: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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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饮料、肉制品、酒类、糕点、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豆制品、糖果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7类食品68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12批次(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和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微生物污染问题

崇左市“宁明县港南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称柳州市豪佳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板栗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重金属污染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贵港市港南区盛客隆百货店销售的“茄瓜(茄子)”,Cd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来宾市兴宾区泰和金民菜篮子超市销售的“螺丝椒”,镉(以Cd计)、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白萝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贺州市“钟山县泰生活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荷兰土豆”,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崇左市“大新县萱萱水果店”销售的“香梨”,乙螨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贵港汇上佳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青尖椒(辣椒)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南宁市广西盛客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瑶山土鸡”、“桂森泰乌鸡”,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桂林市“恭城县恭城镇陈记鱼生店”销售的“草鱼(淡水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南宁市“宾阳县育兴隆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广西玉林市佳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花公子(素食)(熟粉糕点)”,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西玉林市佳海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标称广西百味功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木瓜酱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西百味功夫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四、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篡改标示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而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仅是针对该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结果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减,可整版转载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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