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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94期)

2025-09-18 19: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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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调味品、糕点、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水产制品、饮料、肉制品、酒类、豆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糖、糖果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0大类食品87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12批次(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是重金属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标称广西三江县韦二丫食品厂生产的“牛肉条”,P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百色市靖西环球农贸市场黄美合菜摊销售的青尖椒(辣椒)番茄Cd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北海市海城区佳日百货商店销售的大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桂林市临桂区高梦远蔬菜批发行销售的毒死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河池市环江覃壮积水果摊销售的鸡嘴荔(荔枝)小台芒(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柳州市柳南区铁道市场北区5号商铺李冬梅销售的土鸡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贵港市覃塘区浩业百货店销售的、标称贵港桂平市谢寿良生产的叉尾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

(一)标称柳州市酵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桑果酒”、“山楂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二)梧州市“藤县泉之源水业经营部(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南宁市嘉士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巴玛同学饮用天然矿泉水”,界限指标-偏硅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宁市嘉士发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四、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篡改标示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而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仅是针对该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结果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减,可整版转载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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