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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采购2025年标准化技术服务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5-08-19 16: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规定》(桂财采〔2021〕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桂市监办发〔2023〕39号)等有关规定,现对2025年标准化技术服务(地方标准排版、校对、印刷、复审和应用评估、档案整理技术服务)项目以自行采购方式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2025年标准化技术服务(地方标准排版、校对、印刷、复审和应用评估、档案整理技术服务)。

(二)采购内容:选择一家供应商为2025年标准化技术服务(地方标准排版、校对、印刷、复审和应用评估、档案整理技术服务)项目提供服务,确保地方标准排版、校对、印刷、复审和应用评估、档案整理工作科学、有效、有序开展。

(三)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项目预算:伍拾万伍仟元整(¥505,000.00)。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内容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被列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优先考虑具有相关标准化技术支撑委托服务经验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技术服务。成交供应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完成技术服务的,需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委托机关,双方通过协商确定完成的期限,但成交供应商完成所有技术服务的时间不能晚于2025年12月20日。

(二)委托机关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约定技术服务具体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约定提供技术服务。

(三)成交供应商应当主动接受委托机关对服务提供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成交供应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办公地址、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等发生变更,以及标准化技术服务资质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在30日内向委托机关报备。

(五)受委托承担地方标准排版、校对、印刷、复审和应用评估、档案整理技术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提供服务。严禁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牟取私利。

(六)成交供应商完成地方标准排版、校对、印刷、复审和应用评估、档案整理技术服务后,填写采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出具发票等相关材料一并邮寄委托机关。

四、项目评标

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本通告评标方法及标准(附件2-1)。评标结束后,采购人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中标人,并在官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署与工作委托

委托机关根据自行采购文件及评标结果拟定采购合同,与确定的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照自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委托成交供应商开展标准化技术服务(合同格式文本详见附件2-2)。

六、验收要求

委托机关自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工作成果后组织相关专家依据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委托机关与成交供应商签署《采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自行采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格式文本详见附件2-3)并加盖公章,双方各执一份。委托机关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提出,成交供应商应自收到委托机关书面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七、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自行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自行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

响应文件应用A4规格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报价表(详见附件2-4)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应包含业务范围、历年类似项目合同、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格式自拟)

(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等)

(四)主要服务人员汇总表及相关职称(格式自拟)

(五)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含完成时限,格式自拟)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于2025年 9   18  00 分前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1号1216室。

响应文件可通过邮寄方式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提交的响应文件不再退回。在响应截止期后,不得对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九、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1号1216室

联系人:刘天洪

联系电话:5303210

邮编:530028

附件:1.评标方法及标准

2.自行采购合同格式文本

3.自行采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格式文本

4.报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9     

附件1

评标方法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一)当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时

本次采购活动中止,采购通告自行作废,项目评标小组不再对供应商的报价、项目能力、人员配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二)当响应供应商有3及以上时

由采购单位代表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项目评标小组。项目评标小组将以自行采购文件和采购响应文件为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项目能力、人员配置等内容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如下:

1.价格分……………………………………………10分

(1)评标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最后报价。

评审价格分:10分

(2)计算方法:

某供应商价格分=(供应商最低评标价÷某供应商评标价)×10分

2.服务工作方案分…………………………………60分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

因素

评审因素评分值

1

项目实施方案

20分

由各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情况独立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独立打分。

一档(0分):响应文件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

二档(7分):项目实施和管理方案基本可行,基本符合用户对项目管理的规范要求,进度计划、管理控制手段、项目人员配置等内容基本满足项目需求;

三档(14分):项目实施和管理方案可行,符合用户对项目管理的规范要求,进度计划、管理控制手段、项目人员配置等内容满足项目需求;

四档(20分):项目实施和管理方案合理可行,提供有针对性的实施内容,合理的开发策略与计划,科学详细的实施进度安排;有着完善、严格规范的项目过程管理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风险管理等方案;文档提交齐备;项目人员组成合理。

2

项目实施周期

10分

由各评委根据投标人的项目实施周期独立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独立打分。

一档(0分):响应文件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

二档(5分):有项目实施周期计划,但不合理、不完善;

三档(10分):有项目进度及合理的、严谨的、可行的项目实施的措施。

3

项目实施人员

30分

供应商拟投入人员中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的,每人得5分。(此项满分15分)  

供应商拟投入人员中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的,每人得3分。(此项满分15分)

注:1.以上人员中,若1人同时具备职业资格和专业职称的,职业资格计一次分,职称也计一次分。

2.以上人员中,若1人同时具备多个职业资格或职称的,职业资格方面只能得一次分,职称方面也只能得一次分。

3.以上人员必须是2025年7月31日前在投标人注册的人员,须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获得各项职业资格和职称的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以上所称执业资格、专业技术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信誉业绩分………………………………………30分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

因素

评审因素评分值

1

类似项目

10分

供应商承担过类似的项目,每个得5分(成果文件复印件),本项满分10分。

2

本地化服务

10分

投标人对本次服务所投入的团队或人员可在采购方所在地驻点,为采购方提供本地化的服务的得10分。本项满分10分。

3

获得奖项

10分

获得过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每项得4分,三等奖每项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本项满分10分。

二、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一)采购响应文件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自行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时,采购单位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该分标成交供应商,并通过采购单位网站向社会公示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采购单位应要求供应商应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有效说明或证明的,采购单位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被以无效响应处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协议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该分标成交供应商。其余以此类推。采购单位也可以决定重新采购。

(二)采购单位认为,某供应商的有效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完成时限,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单位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附件2

自行采购合同格式文本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供 应 商(乙方)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合同使用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自行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采购计划表编号:                

供应商(乙方):                                  项目名称及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服务名称

技术服务内容

具体事项

价格(万元)

备注

2025年标准化

技术服务

地方标准排版、校对、印刷、复审和应用评估、档案整理技术服务

2025年批准发布的广西地方标准文本进行排版、校对、编号、打印;地方标准立项申报、在研项目及现行地方标准的评估、复审;地方标准档案整理



合同金额包括完成本项目采购要求、人员要求、样品运输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如采购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供的服务必须与采购文件和承诺一致。

2.供的服务质量应达采购文件要求和承诺的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利保证

1.保证供的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的专利权、商标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2.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完成本项目。

3.没有甲事先意,乙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条文、规格、计划资料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有关的人员供,也应保密并限于履行合需范围。

第四条 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诺完成期限:      年  月  日

    2.地点:广西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五条 项目验收要求

甲方通过材料审查方式,对服务成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符合约定的要求。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第八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对乙方递交的报告进行审核,报告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督促乙方修改完善,甲方不另支付费用;出现重大失误的,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不支付该项目的服务费用。

2.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合法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诉讼,均由乙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更改已约定的服务日期,或逾期完成服务的,必须向甲方提面说明并加盖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济损

4.其约行为按约合同额5%取违并赔偿济损

第十条 保密

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2.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有关资料还给甲方。

3.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有管辖权的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五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采购文件;

2.乙方提供的响应(或应答)文件;

其他

3.本项目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和有效补充文件以及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补充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双方各    份。

6.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签字页]


甲方(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合 同 附 件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3.服务期责任:

4.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附件3

自行采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格式文本)

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    (公司名称)    提供的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自行验收         □联合验收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金额
















合     计



合 计 大 写 金 额 :人民币                            

实际供货日期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验收具体内容

(应按采购合同、自行采购文件、采购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成交供应商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服务成果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等。可附件)

验收小组意见

验收结论性意见: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参与验收其他或监督人员签字:

成交供应商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采购单位的意见(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本报告单一式两份(采购单位1份、供应商1份)


附件4

报价表

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服务内容

单价

总价

1





总报价:(大写)                                (小写)¥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者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否则其报价文件作报价无效处理。

2.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要求、人员要求、样品运输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                                   

报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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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