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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8-22 18:40

桂市监办函〔2024238

各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专利转化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84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4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对象范围。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对象为2024930日前,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以下简称试点平台,网址:www.zlcp.org.cn)备案通过且选择“参与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的全部产品,不受产业领域限制

(二)数据要求。参加本次认定的产品备案信息应为2023年度数据信息。

(三)评价基准本次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应为参照《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方法》(T/PPAC402-2022),达到所属产品分类评价基准,经济效益高且专利保护强度高、专利价值贡献高、产品竞争力对专利依赖度高的产品

二、认定程序

试点平台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2024年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程序如下:

(一)备案申报。

参与本次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的企业,须开展产品备案和信息更新工作,具体是:

1.未备案产品,应于2024930日之前在试点平台完成产品首次备案。

2023年度(含)以前备案通过的产品(包括已认定的2023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应于2024930日之前完成产品备案信息年度更新。

逾期未通过备案或者更新的产品不参加本次认定。

2.鼓励各单位对2023年以来通过专利转化运用形成的新专利产品进行备案和更新,包括:(1)将2023年以来授权的自有专利或通过许可、转让、作价投资等方式获取的专利进行产业化,应用于已销售产品;(2)实施了专利技术且2023年以来首次上市销售的新产品。

(二)备案审核。

试点平台对申报备案的产品信息按要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审核工作于2024930日截止。

(三)产品认定。

试点平台以体标准为基础,对备案产品进行初筛。初筛通过的产品须进一步补充产品有关专利保护强度、专利价值贡献、产品竞争力对专利依赖度等信息试点平台将通过邮件或短信另行通知),进入分产业认定环节,由各产业领域专家进行评价。根据专家推荐结果形成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产品,认定为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并在试点平合上进行公布。相关单位可登录试点平合自行下载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证书。

三、相关要求

(一)各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与工信、科技、国资等部门协同,广泛组织发动企业参与,推动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有科技型骨干企业等重点市场主体实现专利产品备案应备尽备,确保企业正常参加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

(二)参加专利密集型产品备认定工作的备案单位,应认真参附件12中的有关要求,规范填报,按照诚实守信原则,确保产品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对于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以通报,撤销备案产品、取消本年度认定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处陈瑞信,联系电话:0771-5808851,邮箱:gxzscqcjc@163.com

附件:1.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操作指南

2.备案常见问题汇编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2024822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国资委。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