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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食品部分)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4-24 09:00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食品部分)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1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和要求,我区对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食品部分指标进行了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4,广西统筹中央转移支付和自治区自有资金安排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部分)总额为17782.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288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13494.60万元。

(一)中央资金及目标下达情况

2024年,中央下达广西食品监管补助资金4288万元。其中: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部署下达的国家监督抽检、国家风险监测和国家评价性抽检任务安排经费3899万元,安排边贸进口食品抽检补助经费260万元,安排补助市县经费129万元(对已评定为星级农贸市场给予食用农产品快检监测补助)。

中央下达广西总体绩效目标为:不断完善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和抽样检验工作加强培训,提高基层监管队伍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监管内容宣传提升食品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和设备水平,高效配合日常行政执法和稽查办案。

(二)自治区自有资金及目标下达情况

自治区财政资金(食品部分)安排13494.60万元,其中:

1.自治区本级安排1185.3万元用于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管工作经费39.60万元,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经费77.40万元,食品监督抽查经费139.05万元,食品餐饮安全监管工作经费40.50万元,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费41.40万元,协调应急工作经费97.20万元监督抽验经费和检验检测能力750.15万元

2.补助市县12309.30万元。具体为:食品抽检经费8010万元食品快速检验经费294万元,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经费560万元,基层市场监管所食品监管能力建设经费1260万元,食品监管能力和监管执法经费2185.30万元

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场监管相关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行〔2023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食品药品资金(食品部分)的通知》(桂财行〔2024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2024年第二批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部分)的函》(桂财行函〔202442号)等文件,对绩效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下达。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全年资金总额17782.60万元,自治区财政厅分别于202312月将相关资金编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20247时下达相关部门,资金到位率达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分配科学性。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桂财行〔202277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依据食品监管工作重点和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分配资金,确保资金向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补助资金优先保障中央和地方食品监管任务的完成,主要用于食品监督管理、抽查检验等监管工作支出,以及与食品监管能力建设相关的仪器购置及运维、人员队伍建设等支出。补助资金实行因素法分配,分配因素包括基本因素、业务因素、绩效因素和其它因素。

2.下达及时性。自治区财政厅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按业务因素对补助资金进行分解,及时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接到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正式下达到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421号)有关分配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规定。

3.拨付合规性。资金拨付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和审批程序执行,依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确保资金流向合法合规,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在使用过程中,对符合财政投资评审要求的补助资金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报同级财政部门评审,财政部门按照财政投资评审的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4.使用规范性。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并设置辅助明细账进行核算,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5.执行准确性。经统计,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部分)全年调整金额0万元,调整率为0%,按照预算安排准确执行资金,各项支出与预算项目相符,有效保障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开展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补助资金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针对不同的资金用途,相应设置不同的指标内容,比如食品抽检包括抽检任务量、抽检任务完成率、抽检任务完成时间、单位任务量抽检成本、抽检样品处置成本、抽检不合格食品处置完成时间等;食品监管能力建设包括设施设购置数量、建设完成时间、验收合格率、设施设备购置成本以及涉案物品处置成本、培训人员数量、培训人员覆盖面、培训成本、培训完成时间等。汇总后编制食品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并随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同步报送自治区财政厅审核,自治区财政厅在下达补助资金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20245月至8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药监局联合检查工作组,对广西全区14个市及所辖111个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上年年度中央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20253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对2024年度食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精神进行了绩效自评,并对各市上报数据进行认真审核。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各项政策制度,通过资金的有效投入,提升了食品监管能力,保障了食品安全,实现了预期目标。自治区财政厅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和资金管理规定,综合考虑政策要求、资金需求、财力可能、项目合规性、上年绩效等因素,对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交的资金分配建议方案进行审核。各级财政、市场监管部门统筹安排和使用上级和本级财政安排的相关资金,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本地实际,确保年度食品监督管理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原则上,中央资金和自治区资金应优先安排使用。在完成上级下达任务、不突破补助资金额度的前提下,允许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不同用途之间统筹调剂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我区积极推进各项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项目工作,充分利用资金加强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度,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加强食品监管能力建设。通过全年工作,食品抽检覆盖率、监督检查覆盖率等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开展了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目标1:不断完善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和抽样检验工作。完成情况:2024我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源头监管,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监管执法司法协作,推动市场监管部门与政法机关密切执法协作,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行为。强化抽检监测,完成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抽检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一批流入市场的不合格食品。

目标2:加强培训,提高基层监管队伍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完成情况:强化基础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建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出台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奖补政策文件,支持打造全国五星市场监管所和广西四星市场监管所。自治区本级完成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任务,提高基层监管队伍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目标3: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监管内容宣传。完成情况:全覆盖开展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提升行动,创新开展四级联动八桂食安志愿服务活动,创新打造八桂食安食在广西 桂在安全宣传品牌。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服务活动,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

目标4:提升食品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和设备水平,高效配合日常行政执法和稽查办案。完成情况: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强化智慧监管,构建畜禽产品从屠宰检疫到市场销售的全链条信息追溯机制,打通市场监管部门桂食安与农业农村部门牧运通——系统数据壁垒,上线运营新版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八桂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实现食品安全风险分析预警可视化。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数量指标共9个,均已完成。

2)质量指标。质量指标共7个,已100%完成。

3)时效指标。时效指标3个,全部完成。

4)成本指标。成本指标2个,成本均未超过目标值。

5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辖区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活力,指标值:逐步提高,完成值:完成情况好,实际完成值100%。一是强化标准引领,做优产品质量;二是扩大品牌影响,提升产品效益;三是扩大开发合作,拓展高质量发展路径,助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指标2:监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能力不断提升,指标值:逐步提高,完成值:完成情况好,实际完成值100%。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

6)社会效益目标指标

指标1: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指标值:逐步提高,完成值:完成情况好,实际完成值100%。积极推进各项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项目工作,充分利用资金加强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加强食品监管能力建设。

指标2:辖区内与补助资金相关的重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事故发生数,指标值:0,完成值:0。辖区内未发生与补助资金相关的重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事故,该项指标完成率达到100%。这得益于补助资金的合理使用,强化了监管力量,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

指标3: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指标值:是,完成值:完成情况好,实际完成值100%。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强化日常监测、重点排查、不定期抽查。完善风险协同共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舆情报告和响应机制,提升舆情监测和处置水平。

7)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食品安全保障设备、装备更加完备,指标值:是,完成值:完成情况好,实际完成值100%。统筹安排食品安全监管补助资金用于食品监管能力建设相关的仪器购置及运维、人员队伍建设等支出,保障基层部门食品安全设备、装备更加完备。

指标2:培育一批有经验的食品安全保障队伍,指标值:是,完成值:完成情况好,实际完成值100%。强化基础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建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出台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奖补政策文件,支持打造14个全国五星市场监管所,225个广西四星市场监管所。

8)满意度指标

指标1: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对象满意度,指标值:≥85%,完成值:85%

指标2:学院教学评估总体满意度,指标值:≥90%,完成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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