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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5-12-19 16:25

2025年第135

为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执业秩序,强化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主体责任,打击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违规行为,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公信力,营造公平竞争、诚信执业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一、自查对象

本次自查整改的对象为专利代理机构、商标代理机构以及依法开办专利或者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以下统称代理机构)。各代理机构覆盖全部分支机构、专利代理师及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确保自查无死角、无遗漏。

二、自查内容

(一)不符合执业许可和备案条件;

(二)专利代理师挂证行为;

(三)未落实专利代理师签名责任;

(四)出租出借代理资质行为;

(五)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六)代理恶意商标注册等行为;

(七)弄虚作假行为;

(八)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行为。

、其他事项

各代理机构根据所在地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查整改期间及整改报告提交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开展全面核查,对逾期未提交报告报告内容不实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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