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督察〔2022〕58 号)有关要求,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4〕 —6),现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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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清单 |
2025年履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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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无照经营行为。 |
印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无照经营查处专项行动的通知》(桂市监办函〔2025〕197号),加大对包括涉重金属“散乱污”企业在内的无照经营行为排查整治,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排查发现涉重金属“散乱污”企业存在问题581家,督促整改581家,整改完成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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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和假冒铅蓄电池等行为。按职责组织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工作。加强机动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环境保护标准落实,严把市场准入关。 |
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黑加油站点“大扫除”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查实违法行为15件,已立案调查10件,查封油品52.26吨,查扣油罐15个。共抽查成品油产品669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针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后处理措施,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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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
持续强化机构监管,有效规范检验检测认证市场秩序。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50家机构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打击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改正”29家,“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18家,“自行整改后通过”3家。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明确将“机构的管理体系运行记录”作为被检查项之一,督促相关机构保证其必备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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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健全节能、低碳、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体系,推动制定化肥、农药、燃煤、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烟花爆竹等产品的质量标准。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制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 |
共发布《边坡生态绿化技术规范》《港口码头雨污水处理建设运营规范》等6项生态修复、环境保护领域广西地方标准,发布《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等6项节能减排相关广西地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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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全区机动车检验机构、生态环境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管。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落实的管理。 |
全区新增97家机构获得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新增7家机构获得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组织开展全区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整治,共对130家机构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依法责令限期改正65家,立案调查47家;2家机构因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被撤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7—8月,联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采用重点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全区50家生态环境检验机构实施不预先通知的现场专项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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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强化锅炉安全节能监管。严格锅炉准入,共为321台锅炉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对能效测试指标不符合要求或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锅炉一律不予受理,并推动862台淘汰类锅炉注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对2693家锅炉使用单位和3家锅炉生产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有力督促锅炉生产、使用单位落实锅炉安全和节能环保要求。完成245台锅炉能效测试,93台锅炉设计文件鉴定和节能审查,指导帮助企业降能耗、减排放,助推产业绿色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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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打击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提供商品交易市场、网络交易平台以及发布广告的行为。加强野生动物网络交易行为的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监管。 |
全区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清风行动2025”“网盾行动2025”以及“鸟类保护联合行动”的工作部署,严格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以网络交易平台、农贸市场、餐饮经营场所等为重点,压实市场开办方、网络平台企业野生动植物交易管控主体责任,全面清理整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场所及违法信息,加大对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广告监测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安全的良好氛围。行动期间,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万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及场所1.35万个次;收缴野生动物(含麻雀、白鹭、斑鸠等)143只、猎捕工具28件;线上监测网店超14万家、商品信息超千万条;立案查处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案件12起。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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