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委托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的第二批
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崇左片区管理委员会,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委托或授权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第二批)的决定》(桂政发〔2020〕20号)要求,我局决定依法将“食盐定点批发许可、食盐定点生产许可”等2项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下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崇左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委托下放行政权力事项(仅限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本级承担的权限范围)工作方案做好承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二、委托工作自完成签订《行政许可委托书》,我局发布委托公告起实施。请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署《行政许可委托书》并寄回我局,我局在完成签订工作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布委托公告。
三、相关行政权力事项已委托下放或者直接授权下级市场监管部门的,下级市场监管部门在自贸试验区各片区范围内不再实施,相关委托授权文件同时废止。请有关市市场监管局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承接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委托办理联系人:张展,0771-5306636、18076364602;
食盐定点批发许可、食盐定点生产许可委托承接联系人:陆星,0771-5533605、18978906290。
附件:1.关于食盐定点生产、食盐定点批发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下放至自贸试验
区的工作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5日
抄送: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附件1
关于食盐定点生产、食盐定点批发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下放至自贸试验区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委托或授权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第二批)的决定》,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自贸区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自治区本级实施的食盐定点生产、食盐定点批发行政许可事项,以委托的形式下放至各设区市许可审批部门实施。
一、下放内容
(一)事项名称及内容
食盐定点生产许可(4个子项)、食盐定点批发许可(4个子项)。以上事项详见(附件1-1)。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盐专营办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管理办法 》。
(三)实施主体
下放前实施主体: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下放后实施主体: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
(四)权限范围
1.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委托下放事项的收件、受理、审批、决定、发证(或批件)、信息公开等环节(具体办理流程见附件1-2);
2.根据国家盐业体制改革要求,食盐定点生产、定点批发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1-3)只减不增,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不得核发新的食盐定点生产、食盐定点批发许可;
3.已委托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许可事项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五)下放方式
以委托的形式下放至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
二、工作职责
(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1.负责监督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食盐定点批发、食盐定点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并对实施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指导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做好食盐定点批发、食盐定点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
3.对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的审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责令受理机关限期整改;
4.负责对食盐定点许可检查员资格的管理。
(二)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
1.在委托范围内,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名义实施食盐定点批发、食盐定点生产行政许可,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
2.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做好食盐定点批发、食盐定点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
3.接受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和抽查;
4.承担违法违规实施行政许可产生的相关责任。
(三)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
1.负责指导全区食盐定点生产许可、食盐定点批发许可的现场核查。
2.负责管理、培训食盐定点许可检查员。
(四)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所在地的设区市食品审评机构(如有)
1.负责配合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组织开展本辖区(含自贸试验区各片区)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食盐定点生产许可、食盐定点批发许可的现场核查。
2.负责配合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选派食盐许可检查员。
三、许可证及相关批件核发工作
食盐定点生产许可、食盐定点批发许可已经实现全程电子化,相关许可证书在审批系统中完成制证、用章、核发,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负责行政审批的首席代表按程序申请电子密匙盘,用于在许可证和许可决定书上加盖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电子公章。
四、实施步骤
(一)下放、承接准备
1.制定委托下放方案。确定委托下放事项、明确职责分工、实施步骤、事中事后监管要求等。
2.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通过跟班学习、网络学习等多种形式培训相关审批业务。
3.制作办事指南。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要调整制作相应的办事指南。
(二)公示下放事项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告委托下放管理层级工作,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对外公布委托下放后的办事指南。
(三)正式承接办理
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正式承接食盐定点生产、食盐定点批发许可事项。
正式承接前自治区已经接收的申请,由自治区审批部门按原有流程办理,包括纸质资料存档。承接后的申请由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负责许可档案整理、存档工作。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不定期对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食盐定点生产、食盐定点批发许可事项事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实施中的违法行为,并通报检查情况,必要时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撤销行政许可。
(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的食盐定点生产、定点批发企业的日常监管。
(三)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每季度及时上报委托下放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情况(附件1-4)。
附件:1-1.委托下放事项清单
1-2.办理流程图
1-3.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名单
1-4.委托下放事项办理情况表
附件1-1
委托下放事项清单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子项 |
事项属性 |
审批流 程分类 |
备注 |
|
1 |
食盐定点生产许可 |
1.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改建、扩建、迁址、新产品开发变更审批 |
行政许可 |
二类 |
|
|
2.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延续审批 |
行政许可 |
二类 |
| ||
|
3.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变更审批 |
行政许可 |
一类 |
| ||
|
4.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注销审批 |
行政许可 |
一类 |
| ||
|
2 |
食盐定点批发许可 |
1.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改建、扩建、迁址变更审批 |
行政许可 |
二类 |
|
|
2.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延续审批 |
行政许可 |
二类 |
| ||
|
3.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变更审批 |
行政许可 |
一类 |
| ||
|
4.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注销审批 |
行政许可 |
一类 |
|
附件1-2
一类审批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二类审批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含现场核查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附件1-3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名单
|
序号 |
企业性质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住所) |
生产地址/批发地址 |
许可证号 |
生产品种/经营范围 |
|
1 |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银鹏多品种盐公司 |
南宁市科园大道西九路5号 |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长田街皇马工业园一区 |
DZ-023 |
日晒盐、低钠盐、粉碎洗涤盐、精制盐*** |
|
2 |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 |
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2号桂盐大厦综合楼四、五层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2号桂盐大厦综合楼四、五层;广西南宁青秀区彩虹路宝城花园c15栋101房;广西南宁市武鸣区财富大道一区18号;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华西路11号;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西路18-8号沙井配送中心;广西南宁市马山县白山镇新兴大道2号1栋;广西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新华街2号;广西南宁市宾阳县黎塘镇仁爱路102号;广西南宁市宾阳县黎塘镇工业集中区振园路1号;广西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临浦街361号(宾阳自营点);广西南宁市横县横州镇槎江路085号(横县自营点);广西南宁市上林县大丰镇古洞路51号(上林自营点);广西柳州市融安县新兴街135号(共用);广西柳州市三江县古宜镇悦江路江岸丽苑商铺58号(共用);广西柳州市融水县保桓路东方绿城2栋4号车库(共用);广西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建中东路一巷5号(共用);广西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102号;广西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102-1号;广西桂林市象山区平山相人山路1-16栋;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虎山路阳谷岭小区27号;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兴安镇兴桂路180号;广西桂林市平乐县平乐镇新安街122号;广西桂林市全州县迎宾路32号;广西梧州市万秀区富民一路华光巷9号;广西梧州市万秀区西江四路李家庄10号;广西梧州市万秀区旺甫工业园区东辉纺织基地D-1;广西梧州市藤县河东区挂榜路167号;广西岑溪市玉梧大道十里长街建材市场F栋05、06单元(自营点);广西玉林市容县容州镇城西路60号(共用);广西玉林市容县容州镇国中路145号(共用);广西玉林市博白县博白镇饮马江二路086号(共用);广西玉林市博白县龙潭镇东华路164号(共用);广西玉林市博白县文地镇江滨路138号(共用);广西玉林市博白县博白镇东风北路022号(共用);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城东路131号市烟草公司附楼;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城东站前大道15号百色市粮食局院内专用仓库;广西百色市平果县龙江路455号;广西百色市平果县沿江景观道路旁;广西百色市田阳县田州镇港口路2号;广西百色市田东县平马镇乐德路157号;广西百色市田东县平马镇乐德路148号;广西靖西市城西路玻珠小区142号;广西靖西市新靖镇那塘(土产公司修理厂旁);广西钦州市钦南区鸡胸路9号;广西钦州市沙埠镇榕木根雷打坪村北;广西钦州市灵山县灵城镇三海梓崇村佛子大塘垌;广西钦州市浦北县小江镇丰运街23号(直营点);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南西路19号;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北西路156号;广西河池市天峨县塘英七区交通局对面;广西河池市南丹县城关镇莲花路8号;广西河池市凤山县教育路高中部对面22号;广西河池市大化县大化镇文化北路138号;广西河池市都安县安阳镇新屏路122号;广西河池市环江县建材市场F栋5-29;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车江路12号;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九龙路;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朝阳路14号;广西河池市东兰县东兰镇龙湾新城五号楼51号;广西北海市北部湾东路东一巷3号;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定海中路70号;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鸡射岭盐业公司仓库;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团结大道80号;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路33号;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朝阳路137号(企沙仓库);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思阳镇中华路(上思直营点);广西崇左市江州区太平镇江南路22号;广西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食盐配送中心;广西崇左市大新县经济开发区明仕路61号;广西崇左市龙州县龙水路东方御景小区8-02;广西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新宁街“照碧岭” 场地的第1栋13号仓库;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天等镇龙蟠路新添城交易市场2-28号;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花山路304号;广西凭祥市北大路3支-12号;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中南路406号;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沙来路沙村仓库(铁路货站旁);广西来宾市武宣县武宣镇西环路330号(武宣县直营点);广西来宾市忻城县城关镇畔水村洞马村7号 环城路红运水泥厂斜对面(忻城县直营点);广西来宾市金秀县桐木镇城中路87号(鹿寨,共用);广西合山市人民南路民贵花园商城A1-29号(合山市直营点);广西贺州市八步区西约街西南一巷55号;广西贺州市昭平县民源路136号;广西贺州市富川县古城镇横山街66号;广西贺州市钟山县北环东路蒙家移民新村16号;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桂岭镇西环路1号;广西贵港市江北大道中路电力宾馆二楼;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贵城街道南平社区南斗小区279号;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平南镇朝东一街一号;广西贵港市平南镇第一条25米街1号;广西贵港市平南县镇乌江村马路岭;广西贵港市平南县武林镇武林街75号;广西桂平市大成中路295号(盐业公司内);广西桂平市桂平镇厢东村324号。 |
桂食盐批001号 |
全国 |
|
3 |
中盐广西盐业有限公司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2号桂盐大厦综合楼四楼1-3轴号房 |
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沙埠镇榕木根雷打坪村北(共用);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城镇三官坑变电站旁(共用);广西北海市海城区高德街北合公路外贸垌尾仓北;广西玉林市博白县博白镇城南开发区大路山C区(共用) |
桂食盐批002号 |
全国 | |
|
4 |
广西壮族自治区银鹏多品种盐公司 |
南宁市科园大道西九路5号 |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西乡塘街科园大道西九路5号;广西钦州市钦北区长田街皇马工业园一区 |
桂食盐批003号 |
全国 | |
|
5 |
广西北部湾盐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市高新区科园大道东七路2号503号房 |
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西九路5号 |
桂食盐批004号 |
全国 | |
|
6 |
广西盐业集团柳州盐业有限公司 |
柳州市北雀路70号 |
广西柳州市柳南区瑞龙路盐业公司柳南配送中心;广西柳州市柳北区北雀路70号;广西鹿寨县建中东路一巷5号;广西融安县长安镇新兴路135号;广西象州县朝南路西二巷2-1号;广西柳城县大埔镇城中小区2号;广西融水县东方绿城2栋4号车库;广西三江县悦江路25号5栋58号 |
桂食盐批005号 |
全国 | |
|
7 |
广西盐业集团玉林盐业有限公司 |
玉林市玉州区中秀路281号 |
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中秀路281号;广西陆川县温泉镇陆兴南路126号;广西兴业县石南镇石鼓塘村;广西博白县博白镇饮马江二路086号;广西博白县龙潭镇东华路164号;广西博白县文地镇江滨路033号;广西博白县博白镇东风北路022号;广西容县容州镇城西路60号;广西容县容州镇国中路145号;广西北流市龙桥路0019号 |
桂食盐批006号 |
全国 |
注: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许可审批机关以注册地址(住所)为准。
附件1-4
委托下放事项办理情况表
单位: 填报日期:
|
序号 |
申请企业 |
申请事项 |
办理情况 |
是否公开 |
备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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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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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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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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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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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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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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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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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每季度报送一次,于季末次月5日前发邮件至tsspsyjg@163.com;
2.申请事项有子项的写到子项;办理情况填“同意或不同意”;是否公开填写“公开/未公开”,并在备注注明公开网址。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许可委托书
委托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受委托机关:中国(广西)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中国(广西)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中国(广西)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管理委员会(各片区管委会保留自己即可)
一、委托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委托或授权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第二批)的决定》(桂政发〔2020〕20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精神要求。
二、委托事项
1.食盐定点批发许可;
2.食盐定点生产许可。
三、委托权限
1.许可申请材料的接受和审查,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2.资格核准,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资格核准,并出具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3.颁发行政许可证件。
四、委托期限
委托事项自签订本委托书,委托机关发布委托、授权公告起直至委托机关取消委托。
五、委托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
1.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机关和委托行政许可的事项名称、委托权限范围、委托期限等内容向社会公告,受委托机关应当对委托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内容予以公开;
2.受委托机关应当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并不得将委托事项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
3.委托机关对受委托机关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对委托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督;
4.受委托机关超过委托的权限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5.受委托机关每季度应按照委托机关的要求,及时上报委托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的有关许可信息材料;
6.受委托机关落实实地核查或现场审查所涉及的审查员、评审员补助经费、差旅费等经费,补助和报销标准自行确定,并负责委托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员、评审员等的日常使用和监督。
本委托书一式二份,委托单位、受委托单位各持一份。
委托行政机关(盖章) 受委托行政机关(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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