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广西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进一步完善广西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根据《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广西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1号办公楼10楼(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邮政编码:530028,并在信封上标注“广西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或以电子邮件发送至:gxzlxgb@163.com。反馈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附件:广西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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