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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广西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1-08-25 11:06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广西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进一步完善广西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根据《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广西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1号办公楼10楼(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邮政编码:530028,并在信封上标注广西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或以电子邮件发送至:gxzlxgb@163.com。反馈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930日。

附件:广西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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