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84期)

发布日期: 2020-07-16 09:42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和饮料2类食品126批次样品。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食用农产品63批次、检出3批次不合格样品,饮料63批次、检出3批次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钦州市钦北区扬帆大道东升市场一层塘鱼行叶颜锦销售的花鱼,不合格项目为:氧氟沙星,检验结果为:6.3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南珠东大街与富民路交叉口东北角水东农贸市场第3304C号商铺丁起世销售海昌鱼不合格项目为:呋喃唑酮代谢物,检验结果为:1.5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南珠东大街与富民路交叉口东北角水东农贸市场内3304A号摊江安销售花蟹(母)不合格项目为:镉(Cd),检验结果为0.89mg/kg,标准值为:≤0.5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家家福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广西皇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爽植物蛋白饮料不合格项目为:蛋白质,检验结果为:0.35g/100g,标准值为:≥1.0g/100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广西南宁市添宝饮品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石埠山泉饮用天然泉水恒大山泉饮用天然泉水,不合格项目均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36CFU/250mL1CFU/250mL71CFU/250mL3CFU/250mL1CFU/250mL2.9×102CFU/250mL26CFU/250mL10CFU/250mL1CFU/250mL1.5×102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mL。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南宁、钦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企业相同生产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反映。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docx

      3.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1).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715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